中國消費者報南京訊 3月以來,旅游市場一片火熱,錯峰游、踏青游、清明游、賞花游成為不少消費者的選擇。3月21日,江蘇省鎮江市消費者協會借助理事單位案例,提醒消費者注意防范“買保險送旅游”風險,出游須選擇正規旅行社、簽署旅游合同,老年人出游要注意自身健康適應。
近年來,市場上不少保險公司或者保險公司員工為“回饋”客戶,推出“買保險送旅游”的活動。這些看似“真香”的免費旅游,實則風險重重。此前,鎮江市文廣旅局根據消費者舉報線索,在鎮江高鐵站檢查到了由保險公司業務員組織的“青海6日游”旅游團。經調查確認,該保險公司業務員在未取得《旅行社業務經營許可證》的情況下以個人名義招徠、組織出游的行為,屬于未經許可經營旅行社業務,違反了《旅游法》等法律法規。
鎮江市消協提醒,消費者參加此類旅游團可能會面臨三大風險,須謹慎選擇。一是旅游行程質量無法保證,宣傳的住宿標準與實際不符,景點大多為“三無景點”,涉嫌虛假宣傳;二是免費游實為購物游,在整個旅游行程中往往會安排多家購物店,進店消費要達到相應的消費額度,否則消費者可能面臨被“甩團”的風險;三是組織旅游的保險公司或者其員工都不具有經營旅行社業務的資質,消費者未簽訂正規的旅游合同,法律責任不明確、保險覆蓋不到位,合法權益難保障。
此外,鎮江市消協還特別提醒,老年消費者出游時要量力而行,在旅游過程中時刻關注自己的身體狀況,合理安排作息時間,避免過度勞累,發生意外及時求助。(薛晶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