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消費者報福州訊(記者張文章)今年以來,福建省泉州市市場監管系統組織開展了農村假冒偽劣食品專項行動,依法查處了一批違法案件。為發揮案件的警示教育作用。6月24日,泉州市市場監管局發布5起農村假冒偽劣食品專項整治典型案例。
2024年9月3日,安溪縣市場監管局根據線索對位于城廂鎮團結村的福建安溪長廊礦泉水有限公司進行檢查時,發現該公司未辦理《食品生產許可證》從事生產桶裝水活動,安溪縣市場監管局依法給予立案調查,對用于生產桶裝水的設備、材料現場查封,并對現場已生產完成的桶裝水進行監督抽檢。事后,當事人生產的桶裝水經檢驗合格。經查,至案發時當事人共生產桶裝水1452桶,總貨值7260元,違法所得6300元。
安溪縣市場監管局認定當事人違反了《食品安全法》有關規定,依據《食品安全法》和《市場監督管理嚴重違法失信名單管理辦法》相關規定,今年3月21日,安溪縣市場監管局依法責令福建安溪長廊礦泉水有限公司停止違法行為,予以警告,并作出沒收違法所得6300元、沒收用于違法生產桶裝水的設備設施以及桶裝水192桶、處罰款5萬元、將當事人列入嚴重違法失信名單的行政處罰。
另外4起案例是水果店銷售侵犯他人注冊商標專用權的奶粉案、超市經營無標簽的預包裝食品案、食品加工坊使用不合格保鮮盒案、嬰幼兒用品店銷售過期嬰幼兒配方米粉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