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消費者報南寧訊(朱廣博 記者顧艷偉)7月30日,記者從廣西壯族自治區靈山縣市場監管局了解到,該局近日調解成功一起因奶粉中發現異物引發的消費糾紛。
6月22日,消費者張先生(化名)在靈山縣舊州鎮新興街23號小精靈奶粉店以1380元的促銷價購買了6罐奶粉,并獲贈一包紙尿褲。但開啟第二罐奶粉時,張先生發現奶粉內存在明顯的棕色塊狀異物,他隨即聯系商家要求處理。商家同意退貨退款,但要求其必須退還獲贈的紙尿褲,否則將扣減相應費用。然而,紙尿褲已被拆封使用,無法退還。張先生認為,作為贈品的紙尿褲不應在退款時額外扣費,遂向相關市場監管部門投訴,請求協調解決。
接到投訴后,靈山縣市場監管局舊州市場監管所工作人員聯系張先生,核查了其購買奶粉的憑證,并詳細了解發現奶粉有異物的具體情況。同時,工作人員也對涉訴奶粉店進行了檢查,查閱了相關進貨記錄等。但經調查,無法確認該棕色塊狀異物的具體來源。
7月11日,舊州市場監管所組織消費者張先生與商家進行調解。工作人員依據《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八條向商家說明相關法律規定,明確了經營者的首負責任,即在無法完全排除產品自身問題,且消費者對食品安全產生合理疑慮時,經營者須先行擔責。同時,工作人員也向張先生說明,在無法確定商戶為主要過錯方的情況下,商家有權要求消費者支付贈品價款或協商解決。
經過調解,雙方達成一致協議,張先生保留已拆封使用的紙尿褲贈品,對于購買的6罐奶粉,其中第一罐已食用完畢,按該奶粉原價扣除368元,剩余4罐未開封奶粉及發現異物的第二罐奶粉均作退貨處理,由商家退還張先生1012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