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消費者報北京訊(記者萬曉東 李建)黨的二十屆四中全會審議通過的《中共中央關于制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五個五年規劃的建議》,將“社會文明程度明顯提升”列為“十五五”時期我國經濟社會發展的主要目標之一。為推動以“綠色低碳、理性誠信、責任共擔”為核心的“新消費文明”落地生根,助力社會文明與消費市場協同發展,近日,北京市消費者協會、天津市消費者協會、河北省消費者權益保護委員會聯合發布《致廣大消費者的倡議書》,向3地消費者發出“做新消費文明踐行者”的號召,倡導理性誠信、責任共擔,推動構建健康、包容的消費生態。
倡議書首部分聚焦理性消費,針對當前消費場景中的熱點痛點提出具體指引,強調消費者須以科學態度守護自身權益。
按需消費,拒絕沖動。倡議消費者購物前理性評估需求,尤其在大額消費(家裝、教育、醫美等)中列明清單、貨比三家,避免因促銷、網紅推薦等盲目下單,杜絕為買而買的資源浪費。
警惕負債,穩健消費。提醒青年群體及廣大消費者理性看待先享后付、分期免息等模式,優先使用自有資金,仔細核查金融產品利率、違約金等條款,避免陷入以貸養貸債務危機。
明辨套路,防范風險。針對直播帶貨、社交電商等新興場景,倡導消費者不輕信“全網最低價”等夸大宣傳,通過正規平臺交易,謹慎選擇預付卡、會員儲值等長期綁定服務,降低資金風險。
綠色消費,簡約生活。鼓勵優先選購節能降耗、可循環商品,減少一次性用品使用,通過二手平臺流轉閑置物品,以實際行動支持可持續發展。
倡議書進一步提出,消費維權需突破對立思維,推動消費關系從對抗型向合作型升級,倡導消費者履行相關責任,共建公平市場環境。
倡導消費者履行證據責任:消費過程中主動索要并妥善保存發票、合同,保存支付記錄、聊天截圖等憑證,對商品服務問題及時拍照錄像。證據越充分,維權越高效,也能最大程度減少爭議。
倡導消費者履行理性溝通責任:遇糾紛優先與商家、平臺柔性協商,清晰說明訴求。協商不成再通過消費者組織、行政部門或司法途徑解決,避免矛盾激化。
倡導消費者履行訴求適度責任:基于實際損失提出合法合理訴求,對懲罰性賠償需充分舉證。切勿以“維權”為名索要遠超損失的賠償,或通過“纏訴鬧訪”、網絡曝光、辱罵攻擊等方式施壓。這既不合法,也可能讓自己從維權者變成侵權者。
倡導消費者履行誠實守信責任:拒絕惡意退貨、掉包、偽造證據等行為,維護消費維權本身的公正性。
倡導消費者履行社會監督責任:積極舉報過度包裝、虛假宣傳、制假售假等違法行為,通過行政投訴或媒體反映推動市場環境優化。
此次聯合倡議旨在凝聚消費者共識,以“理性+責任”雙輪驅動,共同培育健康、包容的新消費文化,助力京津冀消費市場高質量發展。3地消費者組織將持續暢通維權渠道、普及消費知識、強化社會監督,為消費者安心消費保駕護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