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消費者報福州訊(記者張文章)10月19日,福建省福州市消費者權益保護委員會發布消費警示,提醒汽車消費者在對車輛進行加裝或改裝前,應向4S店溝通了解可能引起的相關責任變化,避免出現汽車使用安全隱患及汽車“三包”權益遭免除。
10月中旬,福州市消委會接到消費者盧女士求助,稱于2019年6月13日購車后(在未上牌前)加裝了大燈的燈帶。10月4日,消費者駕車行駛至高速收費站時,車輛報警提示發動機過熱。消費者就近選擇該品牌4S店維修。維修人員告知是由于車輛散熱器接頭燒熔導致風扇故障產生發動機過熱。雖然車輛還在“三包”期內,但負責維修的4s店依據生產廠家回復意見,認為該車輛已自行改裝,4S店不承擔規定的“三包”責任,維修費用應由消費者承擔。
福州消委會受理投訴后,積極開展調查調解,由于任何汽車電路改裝都必須增加供電回路,肯定會影響原車電路,可能會導致車輛電路燒毀。本著保護消費者權益,構建和諧消費環境,福州消委會工作人員多次耐心與4S店溝通協調,從提升品牌美譽度、提高用戶體驗角度積極為消費者進行爭取,經協調,4S店與消費者分擔維修費用,雙方達成和解。
福州消委會指出,依據《家用汽車產品修理、更換、退貨責任規定》(簡稱汽車“三包”)第三十條規定,在家用汽車產品包修期和三包有效期內,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經營者對所涉及產品質量問題,可以不承擔本規定所規定的三包責任:(三)使用說明書中明示不得改裝、調整、拆卸,但消費者自行改裝、調整、拆卸而造成損壞的。因此,消費者應慎重對待汽車自行改裝,特別是電路改裝。
福州消委會建議消費者,在使用車輛時一定要仔細閱讀說明書,了解說明書中明示不得改裝、調整、拆卸的相關內容。由于任何汽車電路改裝都必須增加供電回路,肯定會影響原車電路,因此消費者在對車輛進行加裝或改裝前,應向4S店溝通了解可能引起的相關責任變化,嚴格遵守《道路安全法》等相關法律法規,在具備相關資質的廠家進行改裝調整,避免出現安全隱患,及可能導致的汽車“三包”權益受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