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消費者報武漢訊(記者吳采平)為保障雙11電商促銷活動順利進行,11月2日,湖北省市場監管局給電商企業提出7條行政指導意見。
記者了解到,今年前三季度,湖北省市場監管局12315平臺共接收網絡消費投訴4.58萬件,創歷史新高,分析顯示網購投訴量年增長超100%。相較于2018年、2019年同期,網絡消費投訴量同比分別增長123.44%和110.31%。
湖北省市場監管局提出的行政指導意見明確,電商企業要自覺維護公平有序的網絡促銷環境。各相關平臺企業要自覺遵守《電子商務法》《反不正當競爭法》《消費者權益保護法》《食品安全法》《價格法》等相關規定,高度重視和規范促銷期間廣告宣傳、新聞報道、網絡輿情,配合相關部門及時澄清不實報道和虛假商業信息,避免引起網絡謠言和惡意炒作,共同營造文明、和諧、有序的網絡促銷環境。
嚴把商家、商品雙11活動準入關。各相關平臺企業對參加活動的商家嚴格把關,從經營者信用、惡意欺詐等方面對商家進行全面“體檢”,建立“違規商家黑名單”,在報名階段攔截潛在風險,利用大數據模型對已報名商家進行分析評估,及時清除可能存在風險的促銷商品。市場監管部門將加大對平臺內經營者登記備案及資質資格相關證照的抽查、監測力度,確保經營者主體信息真實有效。
強化促銷商品質量管理。各相關平臺企業要與商家約定雙11促銷商品發布數量,鼓勵商家優選性價比高的商品讓利消費者。通過大數據建立問題商品“黑名單”,在商品發布端進行卡口,將風險前置,杜絕問題商品上線。對上線商品進行“算法+人工”實時排查,及時識別并處置涉及禁限違規、假冒偽劣、侵權山寨等問題商品及社會反映集中、關系公眾生命健康安全的問題產品。市場監管部門將加強對網絡集中促銷期間違法行為線索監測和產品質量抽檢力度,集中治理網上經銷侵權假冒偽劣商品行為。相關平臺企業要聯動市場監管部門的監測、抽檢信息,及時下架相關問題商品。
加強網絡食品安全管理。各相關平臺企業要嚴格落實食品安全法律法規的相關規定,認真執行網絡食品經營者審查登記、食品安全抽查管理、食品安全違法行為制止及報告、嚴重違法商家服務停止、食品安全投訴舉報處理等制度,對入網食品經營者進行合規性約束,并將相關制度在平臺進行公示。
倡導合法正當競爭。各相關平臺企業要尊重商家自主選擇權,特別是要保障餐飲企業多平臺經營自主權,拓寬餐飲商戶增收渠道,幫助湖北省餐飲企業走出困境。嚴禁外賣平臺企業以簽訂單方排他合同、減少流量排名、變相提高傭金等技術方式,限制餐飲商戶進行多平臺經營。市場監管部門將重拳打擊不正當競爭行為,嚴厲打擊排除、限制競爭及妨礙、破壞其他經營者合法提供的網絡產品或者服務正常運行行為,依法查處電子商務平臺經營者對平臺內經營者進行不合理限制或者附加不合理條件等行為,嚴厲打擊網絡促銷虛假宣傳、刷單炒信、損害競爭對手的商業信譽、商品聲譽等行為,維護公平、公開、良性的競爭環境。
維護促銷期間廣告市場秩序。各相關平臺企業要繼續升級防控策略,改進算法模型,加強內部管控,重點打擊垃圾廣告、虛假商業信息等內容,打造安心購物的消費環境。市場監管部門將集中整治社會影響大、覆蓋面廣的門戶網站、搜索引擎、電子商務平臺、移動客戶端和新媒體賬戶等互聯網媒介在促銷期間發布違法廣告行為,尤其是對疫情防控期間涉及防疫用品、生活物資等方面的虛假違法廣告,加大執法辦案力度,查辦、曝光一批大案要案。
保障網絡消費者合法權益。各相關平臺企業在雙11消費者權益保障領域,要大力支持并切實做好七日無理由退貨制度落實,鼓勵平臺企業建立先行墊付退貨款機制,破解消費者“舉證難”“維權難”等難題。要降低維權難度,降低客戶糾紛解決成本,加強平臺內商家客服業務培訓,與商家客服共同保障雙11期間的咨詢服務工作,提升消費體驗服務水平,為消費者提供舒心、滿意的消費環境。市場監管部門將及時受理消費者有關網絡促銷期間的消費投訴,依法查處利用合同格式條款、不履行七日無理由退貨義務等侵害消費者權益行為,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