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消費者報沈陽訊(記者王文郁)11月20日,《中國消費者報》記者從中國(遼寧)自貿區營口片區管委會獲悉,通過創新監管方式制定《免罰清單》,實施包容免罰執法模式,營口片區為建成法治環境規范、投資貿易便利、監管高效便捷、輻射帶動突出的自貿試驗區提供了執法制度保障。
根據《中國(遼寧)自由貿易試驗區總體方案》,按照“推進政府管理由注重事前審批向注重事中事后監管轉變,構建事前誠信承諾、事中評估分類、事后聯動獎懲的全鏈條信用監管體系”的要求,營口片區在集中行使行政執法權的基礎上,積極探索和創新適合其特點的監管方式。依據“違法行為輕微并及時糾正,沒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處罰”的相關法律規定,營口片區明確了對域內運營的各類市場主體的經營行為實施首次免于行政處罰或免予罰款的具體情形。
在具體工作中,營口片區綜合執法部門遵循依法行政、動態管理、寬嚴相濟和風險可控原則,梳理出由其管轄的行政處罰案件類型清單,對自由裁量權制定標準;首創制定并發布了市場、旅游、商務、人力資源、城市管理等領域的首次違法《免罰清單》,對實施“包容免罰監管”的條件做出細致規定,包括經營者首次違法、能夠通過整改措施予以糾正、非經營者主觀故意和違法行為尚未造成后果;建立動態《免罰清單》調整模式,對片區的免罰事項進行動態監控,根據執法情況綜合研判,適當增加或減少免罰事項,確保片區內行政執法活動的安全可控;對《免罰清單》中的部分項目,執法監管部門只是免除了“罰款”的處罰,并不免除其他諸如“警告”“沒收違法所得”等處罰種類,如經營者首次違法被免罰后拒不改正的,執法監管部門仍然會依法對其進行處罰,避免出現經營者不正視法律法規的現象。目前營口片區處理的多起包容免罰案件已形成案卷,執法人員在對企業進行“包容免罰”執法監管時,采取提示、警示、警告、信用公示等措施強化經營者自律,積極督促企業落實主體責任。
近年來,營口片區管委會不斷推進商事制度改革,營造良好政企互信關系,促進法治化、國際化營商環境建設,區域經濟融合發展,投資更加便利化,增強了片區經濟的發展活力。今后還將進一步完善包容免罰模式和《免罰清單》,為市場監管機構提供更多的監管手段和依據;包容免罰制度在目前規模以下、非高風險監管領域進行監管先試后,會有針對性的延伸到其他執法領域,發揮自貿試驗區先行先試的作用,為改革提供更多的實踐論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