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規包裝生產醫用口罩 傳福堂藥業被罰5萬元
2020-12-22 08:12
本文來源:中國消費者報•中國消費網
作者:張文章
中國消費者報福州訊(記者張文章)12月16日,福建省藥監局公布一則行政處罰案,廈門傳福堂藥業有限公司因在未經許可的車間生產一次性使用醫用口罩(非無菌型平面耳掛式),被罰款5萬元。
經查,廈門傳福堂藥業有限公司在二樓民用口罩車間內內包裝非無菌型平面耳掛式一次性使用醫用口罩(批號為20200502,生產日期為2020年5月11日,每包規格為:10片/包,每片規格為:175mm*95mm),與該公司取得一次性使用醫用口罩(非無菌型平面耳掛式)注冊的生產地址不一致。此次所查未封口和已封口的一次性使用醫用口罩合計總數為14460片,總貨值為4338元。在調查中,廈門傳福堂藥業有限公司能積極配合,能如實陳述違法事實并主動提供證據材料,并且,在疫情期間該公司積極參與疫情防控并積極主動履行社會責任。根據《行政處罰法》第二十七條和《福建省市場監督管理局關于行政處罰裁量權的適用規則》第十一條第(一)項規定,可依法減輕行政處罰。12月7日,福建省藥監局廈門稽查辦決定對該公司予以沒收14460片涉事口罩、罰款5萬元的行政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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