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消費者報重慶訊(記者劉文新)1月6日,重慶市市場監管局、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聯合出臺《重慶市住宅室內裝飾裝修廣告發布規范》(以下簡稱《規范》),從廣告的發布資質、審核責任、提示標注、代言準則、允諾約束、限制權利、促銷優惠等7個方面,對廣告行為進行規范。據了解,這是國內率先發布的專門規范裝飾裝修廣告的規范性文件。
重慶市市場監管局廣告處處長楊棟舶告訴《中國消費者報》記者,近年來,全國多地發生裝飾裝修企業因資金鏈斷裂而跑路事件,引發消費者、材料供應商集訪。2020年重慶市將裝飾裝修廣告列為重點整治領域之一。為防止裝飾裝修領域的矛盾糾紛反彈,鞏固專項治理成果,引導經營主體依法發布廣告,保障消費者合法權益,維護裝飾裝修市場秩序,重慶市市場監管局抓住廣告宣傳這一商業營銷關鍵環節,聯合市住房城鄉建委,出臺《規范》,針對近年來裝飾裝修廣告監管以及消費者關注的突出問題進行規制,筑牢裝修裝修消費維權的“防火墻”。
明確廣告發布資質。由于裝飾裝修資質是營業執照的后置,部分裝修裝修企業在未取得裝飾裝修資質就開展經營活動,發布有關裝飾裝修廣告。《規范》要求發布裝飾裝修廣告,必須取得住房城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批準的建筑業企業等相應資質。未取得有關資質證書的,廣告發布者不得審查通過,不得發布。
明確廣告審核責任。《規范》要求廣告經營者、廣告發布者審核裝飾裝修廣告時,應當依法查驗有關證明文件,核對廣告內容。對廣告內容不符或者證明文件不全的廣告,廣告經營者不得提供設計、制作、代理服務,廣告發布者不得發布。
明確廣告提示標注。針對有的廣告發布者將廣告與新聞欄目混淆,導致消費者分不清究竟是新聞宣傳還是商業廣告的問題。《規范》要求發布裝飾裝修廣告須在廣告頁面、畫面的醒目位置標注“廣告”提示用語,視頻廣告應當全程持續標注,音頻廣告應當在廣告前和廣告尾用語音提示。
明確廣告代言準則。為防止裝飾裝修廣告虛假代言,《規范》要求廣告必須客觀真實,代言人必須是完整接受過該裝飾裝修企業服務的真實客戶。廣告經營者、廣告發布者審核裝飾裝修廣告,應當查驗代言人的身份證復印件、消費合同復印件、授權證明等證明材料,并登記代言人的住址、聯系電話等,作為廣告審核資料一并存入廣告業務檔案備查。
明確廣告允諾事項要受約束。一般情況下廣告屬于要約邀請,裝飾裝修企業在廣告中對涉及產品、材質、價格、數量、優惠內容、贈送商品或服務、工程質量、環保指標等具體確定的允諾事項應當視為要約。但有的企業在廣告宣傳中任意虛假夸大,在簽訂正式合同時“埋坑”“套路”,不將廣告宣傳內容納入合同。聲稱廣告宣傳僅為要約邀請,不履行廣告中具體確定的允諾事項,侵害消費者權利。《規范》明確廣告內容中應當含有廣告主與消費者訂立合同時受該允諾事項約束的用語。廣告允諾事項構成要約要件的,要求在廣告頁面、畫面的醒目位置標注“本廣告允諾事項 屬于要約”及其類似的聲明。
明確不得排除或限制消費者權利。《規范》還要求不得含有減輕或免除裝飾裝修企業責任,排除或限制消費者權利等不公平不合理內容。如宣稱廣告的最終解釋權歸裝飾裝修企業,所有廣告信息不代表對裝飾裝修事項作出承諾等。
規范促銷優惠、價格行為。《規范》要求廣告涉及價格描述的,應當為實際銷售價格,不得誤導他人交易。對折價優惠要標明折價、減價的基準,規制虛構原價、虛構降價、虛假優惠折價等價格違法行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