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消費者報福州訊(記者張文章)《福建省餐飲服務從業人員佩戴口罩的規定》(下簡稱《規定》)2月1日起正式實施。福建省泉州市各級市場監管部門迅速行動,堅持教育糾正和查處震懾相結合,組織執法力量下沉一線,開展餐飲服務單位疫情防控專項檢查,累計針對餐飲服務從業人員未按要求佩戴口罩發出責令改正327家次,適用簡易程序立案查處19家次,在較短的時間內推動《規定》落地生根,發揮實效。

市場監管工作人員督促餐飲服務單位遵守《福建省餐飲服務從業人員佩戴口罩的規定》。
2月1日上午8時10分,南安市溪美市場監管所執法人員在執法檢查中發現兩家餐飲服務單位從事直接接觸入口食品的從業人員未按規定佩戴口罩,執法人員當場開具《責令改正通知書》要求當事人立即改正。同日上午11時5分,溪美市場監管所執法人員對上述兩家餐飲服務單位進行“回頭看”,發現店內仍存在從事直接接觸入口食品的從業人員未按規定佩戴口罩的行為,執法人員依據《規定》對當事人處以罰款50元。
2月1日下午,泉州市臺商投資區市場監管局洛陽鎮市場監管所執法人員對嶼頭街及周邊餐飲店開展檢查,發現12家餐飲店從業人員工作時未按規定佩戴好口罩,執法人員當場下發責令改正通知書,要求立即整改。2月1日晚上,執法人員再次開展“回頭看”檢查,發現仍有3家餐飲店從業人員未按規定佩戴好口罩,執法人員根據《規定》當場作出處罰決定,對當事人處以50元罰款。
2月1日,泉州市惠安縣市場監管局執法人員依法對惠安縣子芊小吃店進行檢查,發現其從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從業人員1人未按規定佩戴口罩,現場責令改正。2月2日,執法人員再次對這家小吃店進行“回頭看”檢查,發現仍有相關從業人員未按規定佩戴口罩,該行為違反了《規定》,執法人員當場采用簡易處罰程序,對該小吃店處以罰款。據悉,新規實行兩日來,惠安縣市場監管局共檢查餐飲服務單位306家次,責令整改79家次,當場處罰1起。
2月3日上午,泉州晉江市市場監管局陳埭鎮市場監管所執法人員組織對轄區內餐飲服務單位進行檢查,當場對3家未執行《規定》的餐飲經營戶下達了責令整改通知。當天下午,執法人員再次對這3家餐飲經營戶進行回訪檢查,發現這3家餐飲經營戶從業人員仍未按規定進行佩戴口罩,執法人員依據《規定》對3家餐飲經營個體工商戶處以50元罰款。
據悉,《規定》明確從事加工制作、傳菜等直接接觸入口食品工作的餐飲服務從業人員,在工作時應當規范佩戴清潔的口罩。對未按規定佩戴口罩的,應當責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對個體工商戶處50元罰款,對其他餐飲經營主體處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罰款。下一步,市場監管部門將繼續結合春節期間的食品安全和疫情防控專項檢查工作,加大對《規定》的宣傳普及,嚴格查處拒不整改的違法單位和個人,督促餐飲服務經營者落實疫情防控和食品安全主體責任,為廣大市民群眾提供放心用餐、安全用餐的消費環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