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消費者報杭州訊(記者鄭鐵峰)3月12日,記者從在浙江省寧波市舉辦的“新發展格局下的進口商品放心消費長三角協作論壇”上獲悉,在3·15國際消費者權益日即將到來之際,由寧波市、寧波保稅區兩級消保委、市場監管部門共同發起,聯合浙江省內及上海、江蘇、安徽的21個市(區、縣)消保機構,正式簽署《關于建立長三角地區進口商品放心消費維權協作機制的合作協議》,同步建立信息通報、聯合約談調處、雙向移送等八項工作機制。今后,長三角的消費者在選購進口商品遭遇問題時,維權將更加便捷,渠道將更加暢通,體驗將更加優化。據悉,該協作機制,是國內首個專門針對進口商品消費維權的跨區域協作機制。
據悉,此次論壇簽署的《關于建立長三角地區進口商品放心消費維權協作機制的合作協議》中明確提出八項協作機制,包括構建消費預警信息通報機制,進口商品源頭地消費者權益保護機構,對發現的相關消費風險,第一時間向輻射地消費者權益保護機構通報相關預警信息,暢通風險信息交流共享渠道,聯合防控進口商品消費風險;構建消費糾紛協同研判機制,對涉及進口商品產品質量執行標準、食品安全執行標準、標簽標識規范等疑難復雜問題的消費投訴舉報,開展形式多樣的協同研判,統一協調法律適用和處置回復口徑,共同探索消費維權新方法、新措施,共同守護進口商品消費安全;構建聯合約談調處及協查反饋機制,對涉及消費者人身財產安全、可能危害消費者生命健康權利的進口商品重大消費投訴/群體投訴,采取線下或線上方式,召集進口商、銷售商進行聯合約談,督促、協調相關市場主體切實履行主體責任,快速、高效、穩妥化解、處置相關消費糾紛,對暢通協查相關證據材料,優先安排協查,并書面反饋;構建投訴舉報雙向移送機制,進口商品源頭地、輻射地消費者權益保護機構對收到的進口商品投訴舉報,經初步核查,不屬于自己管轄的,可依據現行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依法移送對方管轄,但移送之后,根據需要,應提供必要的協助;構建教育宣傳、消費體驗協同機制,針對消費者消費熱度較高的特定進口商品是知識和監管政策,共享資料信息,聯合舉辦靈活多樣的消費教育宣傳活動,普及進口商品消費知識,利用3·15、6.18、雙11等重大消費節點,聯合組織消費者參觀體驗進口商品消費環境、進口商品監管流程和經營情況,增強消費信心;構建常態化聯絡交流機制,指派專門聯絡員負責日常工作對接,不定期開展雙向實地考察、交流、座談、調研等活動,深化區域協同和互動合作,打造消費維權的完整閉環。
據介紹,該協作機制的建立,標志著寧波保稅區進口商品放心消費示范高地建設的內涵得到了進一步深化,外延得到了進一步擴展,將有助于寧波的進口商品,以更可靠的品質、更優良的體驗、更滿意的服務,更好地滿足長三角和全國各地的消費者對美好生活的追求。同時,該機制的建立,有助于“進口源頭地”和“內銷輻射地”消費維權工作的無縫對接,將進一步提高進口商品消費的一體化維權效能,從而進一步提振長三角廣大消費者的消費信心,助力構建國內國際雙循環的新發展格局。
本次論壇依托寧波保稅區進口商品市場分布在長三角多個城市的直銷中心組織舉辦。論壇上,寧波保稅區管委會同步發布了《寧波保稅區進口商品放心消費示范高地建設報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