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消費者報報道(記者鄭鐵峰)近日,浙江省寧波市市場監管局發布2020年度投訴舉報數據分析報告,從總體情況、消費投訴數據分析、熱點問題分析、社會化維權與放心消費行動創建情況、典型案例等方面,對全市2020年的投訴舉報情況、特點和熱點做了深入分析。
2020年,寧波市市場監管部門共受理投訴舉報112350件。其中消費投訴63800件,占總量的56.8%,按時辦結率98.8%,調解成功率93.9%,為消費者挽回經濟損失3991.26萬元,受理群眾舉報48550件,占總量的43.2%,已立案查處3841件,總案值3817.88萬元,罰沒款1340.99萬元。得益于政府數字化轉型的推進,投訴舉報渠道更為便利暢通,全國消費者可通過熱線電話、手機APP、微信公眾號、微信小程序、支付寶等多渠道,24小時便捷高效地反映訴求。
2020年度,寧波市市場監管部門共受理商品類消費投訴45407件,占投訴總量的71.2%;服務類消費投訴18393件,占投訴總量的28.8%。商品類投訴前五位分別是:家用電器、一般食品、服裝鞋帽、交通工具、家居用品。
2020年共受理網購相關消費投訴18193件,占非現場消費爭議量的84.7%。依托互聯網與現代物流,利用信息共享技術,線上消費正在逐步衍生出直播帶貨、APP平臺網購返利、共享消費、體驗式消費等網購消費新業態,其中隱含一定消費風險。2020年共受理網紅推薦或直播帶貨投訴36件,主要反映的是直播宣稱優惠,實際未給予;直播展示的材質實際貨不對板;直播網購拖延發貨;網紅商品廣告涉嫌虛假宣傳等。微信營銷問題在咨詢中也較為多見,來源朋友圈的商品通常以賣家個人信譽作為背書,所見僅是圖片,經營資質、商品來源、質量、售后服務等均無法保證,消費產生爭議后往往因無法落實賣家經營地址、查不到被訴方基本信息等出現取證困難情況,導致消費者權益受損難以得到有效保障,因此仍需謹慎選擇、理性消費。
寧波市場監管部門建議,消費者按需選購商品或獲取服務,既不因低價促銷隨意購買,也不因盲目恐慌過度囤積。消費時注意查看企業經營資質,盡量選擇證照齊全、管理規范、信譽度高的經營主體,購買時仔細查看商品介紹,認真甄別促銷規則條款,防范“低價陷阱”。 對于直播帶貨、微信營銷、拼團、砍價等網購營銷新業態,消費者要注意風險,謹慎選擇。不輕信朋友圈內無憑據的所謂“良心”貨,不輕易點擊賣家通過微信、QQ等方式提供的交易鏈接或二維碼,切忌繞過第三方交易平臺而選擇私下交易,遭受損失后將難以追回。
2021年,寧波市場監管部門將根據上一年度數據分析,進一步做好投訴舉報處置工作,營造放心安全消費環境。嚴格落實經營者主體責任,引導科學消費。以放心消費建設為抓手,積極推行“經營者首問”“賠償先付”“無理由退貨承諾”等制度,壓實企業消費維權主體責任,促矛盾糾紛就地化解;結合重要時間節點發布消費警示和投訴信息公示,倒逼經營者誠信守法,為消費者提供科學指引,倡導文明理性消費。強化重點領域靶向監管,懲治違法行為。針對投訴舉報反映高頻事項,將問題多發領域和環節作為“雙隨機、一公開”監管重點,加強食品藥品、產品質量、網購消費安全監管,加大整治規范力度,持續打擊違法違規行為;暢通訴求渠道,完善辦理機制,以“訴轉案”為消費維權突破口,及時查處侵犯消費者權益案件,震懾違法經營者,形成“通過投訴找案源、通過線索查違法、通過查處維權益”的格局,增強維權剛性。深化投訴舉報分析研判,“事后解”到“事前防”。加強投訴舉報數據排查梳理和新情況新問題分析預判,舉一反三、追根溯源,前移維權關口,對可能出現的苗頭性、傾向性問題,爭取化解在萌芽狀態;堅持做好事前防范工作,將投訴舉報末端治理環節向“訴前”延伸,把預防消費爭議體現在重大決策、預警預測等各個方面,從根源上減少投訴舉報件產生,源頭“治未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