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消費者報訊(記者 聶國春)7月16日,銀保監會公布數則行政處罰。其中,交通銀行因存在23項違法違規行為,被罰款4100萬元。同時,該行湖南省分行與陜西省分行相關部門責任人也被處以警告與罰款處罰。
據了解,交行的違法違規行為是在監管部門開展的影子銀行和交叉金融業務專項現場檢查中被發現的。具體違法違規行為主要存在于同業業務、理財業務中。其中理財違法違規嚴重,包括:理財業務和同業業務制度不健全;理財業務數據與事實不符;部分理財業務發展與監管導向不符;理財業務風險隔離不到位,利用本行表內自有資金為本行表外理財產品提供融資;理財資金違規投向土地儲備項目;理財產品相互交易調節收益;面向非機構投資者發行的理財產品投資不良資產支持證券;公募理財產品投資單只證券超限額;理財資金違規投向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股票;理財資金投資非標資產比照貸款管理不到位;私募理財產品銷售文件未約定冷靜期;開放式公募理財產品資產配置未達到流動性管理監管比例要求;理財產品信息登記不及時;理財產品信息披露不合規;結構性存款產品衍生品交易無真實交易對手和交易行為;利用理財資金與他行互投不良資產收益權,實現不良資產虛假出表等。
同業業務中,存在同業賬戶管理不規范、將同業存款納入一般性存款核算等違法違規行為。此外,該行在貸款業務中,存在未嚴格審查委托貸款資金來源、違規向委托貸款借款人收取手續費等違法違規行為。
交行方面表示,此次處罰源于2019年對該行進行的有關業務檢查。交通銀行高度重視監管意見,已采取一系列措施加強問題整改,進一步完善制度、優化流程、強化執行,做到立查立改、舉一反三。交行將持續強化內控合規管理建設,不斷提升經營管理水平,實現高質量發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