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消費者報福州訊(記者張文章)8月19日,福建省廈門市同安區市場監管局發布火鍋年糕、蘭溪清米粉等2批次抽檢不合格食品風險控制和核查處置情況。食品生產經營單位廈門蘇逸食品有限公司、廈門荔園香食品有限公司進行了相應整改,避免發生類似交叉污染的情況。
廈門蘇逸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火鍋年糕(批號:20210405)脫氫乙酸及鈉鹽(以脫氫乙酸計)項目不合格。2021年5月6日,同安區市場監管局執法人員按要求對該公司開展了核查處置工作,告知其應依法采取相關措施控制食品安全風險。廈門蘇逸食品有限公司生產該批次共210袋(500克/袋),現已無庫存。該企業已按規定暫停銷售和使用不合格食品,并發布召回公告。經調查,這批產品不合格的原因可能為:該公司有生產淀粉制品及其他糧食加工品兩個產品類目,其中淀粉制品允許使用脫氫乙酸鈉,而糧食加工產品不得添加,由于生產過程中,淀粉制品和糧食加工品有部分容器共用,生產時未及時清理到位,導致發生交叉污染。針對上述情況,該公司進行整改,組織所有人員培訓,并要求所有人嚴格遵守食品安全規定;要求所有人員班前、班后立即清理和清場所有的原輔料,對兩個類目的產品不得共用容器,并對使用的容器進行標識,防止誤用;對于添加劑的使用指定專人管理并進行使用監督,防止發生食品添加劑違規使用。
廈門荔園香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蘭溪清米粉(批號:20210410)脫氫乙酸及其鈉鹽(以脫氫乙酸計)項目不合格。2021年5月24日,同安區市場監管局的執法人員按要求該公司開展了核查處置工作,告知其應依法采取相關措施控制食品安全風險。廈門荔園香食品有限公司生產該批次蘭溪清米粉產品共48kg(10kg/袋),已銷售48kg,無庫存。該公司已按規定暫停銷售和使用不合格食品,并發布召回公告。經調查,這批產品不合格的原因可能為:生產過程控制不嚴,車間在生產淀粉制品后未及時對器具進行清洗或清潔不到位,導致生產米粉時發生交叉污染;車間生產疏于管理,班前班后和交接班時未能及時發現和處理;員工安全生產防范意識不足,生產過程中存在麻痹思想。針對上述情況,該公司進行整改,要求生產部門避免共用容器,確實有需要共用的部分就近增加清潔設備——氣槍及水管或水槍,方便員工設備清潔、消毒;加強車間的管理,規范操作工序。及時發現紕漏,防范于未然;對員工進行培訓,提供安全生產意識,避免發生類似交叉污染的情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