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消費者報廣州訊(記者黃劼)為防范因食用河豚魚引發的食物中毒,廣州市市場監管局近日開展安樂“查”飯監管品牌行動,對廣州市南沙區的十四涌水產交易市場以及餐飲單位開展河豚魚風險防控檢查,并同時發布食用河豚的風險防范提醒。
河豚魚因含有河豚毒素,食用后易中毒而導致神經麻痹,進而發生頭暈、嘔吐、口唇及手指麻木、全身無力等癥狀,嚴重者危及生命。河豚魚雖然含有劇毒,但仍有部分消費者喜歡自行加工食用,每年都會發生因食用河豚魚引發的食物中毒事件。2020年8月,在廣州市南沙區曾經發生了一起食用野生河豚魚中毒事件,事發后及時救治,無人員死亡。 當時,廣州市南沙區各相關部門立即開展調查處置,該區綜合行政執法局對該餐廳非法加工河豚魚的違法行為,依法予以立案查處,作出了罰款13.5萬元的行政處罰。

執法人員查看餐館水產養殖箱水箱里有否河豚。(資料圖片)
廣州市市場監管局在9月8日進行的安樂“查”飯監管品牌行動中,執法人員主要對南沙區的重點區域及餐飲經營場所的公告欄、顯示位置的警示牌、警示標語等宣傳工作落實情況進行檢查。在水產交易市場的檢查中,未發現售賣河豚魚的情況。隨后,執法人員對附近餐飲單位的經營資質、原材料進貨臺賬、廚房加工經營場所、從業人員健康管理以及生熟食品存儲及食品管理制度等重點監管項目進行逐一檢查。現場詢問了采購人員對食用原材料的采購要求,在海鮮食材的排查過程中,未發現有售賣、加工河豚魚的情況,餐飲單位總體情況較好。在檢查中,執法人員要求餐飲單位做好食品進貨查驗和索證索票工作,繼續落實禁止經營河豚魚的要求、不得為消費者代加工河豚魚。同時,督促海鮮市場、餐飲飯店等相關經營單位以告示牌等形式在明顯位置宣傳禁止加工食用野生河豚魚。

執法人員查詢水產攤檔有無銷售河豚。(資料圖片)
廣州市市場監管局執法人員告訴記者,除了當天的執法之外,廣州市市場監管部門還將以水產交易市場、漁港及餐飲單位集聚區為重點區域,以漁民、海產品經營企業、海鮮餐廳等食品生產經營單位為重點檢查對象,全面排查是否有采購經營、加工代加工來路不明河豚魚的違法行為,督促經營者認真履行食品安全第一責任人的責任和義務,確保消費者的飲食安全。
廣州市市場監管局同時發布三條消費提醒,呼吁消費者應提高風險防范意識。第一,切勿輕信“個人經驗”而冒險食用來源不明的河豚魚,更不要自行捕撈和食用河豚魚,避免發生食物中毒。第二,因誤食河豚魚及其制品出現頭暈、嘔吐、口唇及手指麻木、全身無力等中毒癥狀,請立即前往醫院救治。第三,發現食品生產經營者銷售、采購和加工制作河豚魚的,請及時撥打12345進行投訴舉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