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消費者報長春訊(記者李洪濤)10月8日,《中國消費者報》記者從吉林省市場監督管理廳獲悉,今年以來,吉林省市場監管系統牢牢把握市場監管主責主業,嚴厲打擊商標、專利、特殊標志等侵犯知識產權的違法行為,并于近日,向社會公布了5起侵犯知識產權典型案件。
福倫工業油品有限責任公司涉嫌制售侵犯他人注冊商標專用權商品違法行為案。2021年6月,長春市市場監管局查處福倫工業油品有限責任公司涉嫌制售侵犯他人注冊商標專用權商品違法行為案,依法責令當事人立即停止侵權行為,并作出沒收違法所得罰款人民幣363817.56元的行政處罰。 2021年3月8日,長春市市場監管局接到舉報,福倫工業油品有限責任公司涉嫌制售侵犯他人注冊商標專用權的產品。當事人于2019年1月開始,擅自在其制售的兩款機油產品名稱中使用“奧迪”文字注冊商標。其中,一款規格為4L的機油產品,包裝使用名稱為“奧迪專用純正機油”;另一款規格為1L的機油產品,包裝使用名稱為“奧迪原裝機油”。至案發時止,當事人共制售4L“奧迪專用純正機油”11146 桶,銷售金額351516.81元;共制售1L“奧迪原裝機油”1540桶,銷售金額12083.29元;未售出侵權產品參照實際銷售價格均價計算,貨值金額為217.46元。違法經營額合計為363817.56元。現已查明:“奧迪”商標權利人未授權給本案當事人使用其公司注冊商標。當事人的違法行為,違反《商標法》第五十七條第二項之規定,已構成了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的違法行為。依據《商標法》第六十條之規定,依法作出上述行政處罰。
范某某生產、銷售汽車潤滑油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案。2021年4月,公主嶺市市場監管局會同公主嶺市公安局查處公主嶺市范某某生產、銷售涉嫌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的汽車潤滑油案,此案已移送公安機關立案追訴,目前已刑拘18人。 2021年4月28日,公主嶺市市場監管局執法人員會同公主嶺市公安局到某飼料廠進行執法檢查。現場發現該單位廠房內存放有成品機油(36箱)、回收潤滑油空桶(6000余桶)、機油桶瓶蓋(1800余個)、包裝紙箱(500個)、用于灌裝生產機油的設備(10余臺)、原料油(4噸),未見該單位營業執照。 經查,當事人于2020年8月采取機油桶翻新、印制一汽-大眾等標識包裝紙箱等手段生產銷售潤滑油。經埃克森美孚(中國)投資有限公司進行商標鑒定,認定當事人生產的潤滑油為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的產品。當事人生產、銷售涉嫌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的商品涉案貨值金額88余萬元。根據《刑法》第二百一十三條、《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關于公安機關管轄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訴標準的規定》,此案已移送公安機關立案追訴,目前已刑拘18人。
寶泰珠寶有限公司擅自使用特殊標志案。2021年7月,四平市市場監管局查處四平市寶泰珠寶有限公司公眾號發布廣告中擅自使用“中國共產黨成立100周年慶祝活動標識”案,依法責令當事人立即停止侵權行為,并對其作出罰款人民幣1萬元的行政處罰。 2021年7月1日,四平市市場監管局執法人員在網絡檢查中發現,四平市寶泰珠寶有限公司公眾號發布的廣告中擅自使用了“中國共產黨成立100周年慶祝活動標識”,涉嫌存在擅自使用特殊標志違法行為。經查,當事人未經許可,擅自將“中國共產黨成立100周年慶祝活動標識”特殊標志用于商業廣告,其行為違反了《特殊標志管理條例》相關規定,已構成擅自使用特殊標志違法行為。依據《特殊標志管理條例》第十六條規定,依法作出上述行政處罰。
成福名煙名酒店銷售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案。2021年2月1日,遼源市市場監管局查處成福名煙名酒店銷售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案。依法責令當事人立即停止侵權行為,并作出沒收違法所得罰款人民幣19130元的行政處罰。 2020年11月2日,遼源市市場監管局執法人員聯合酒類生產企業打假辦開展酒類專項整治活動,在成福名煙名酒店發現一款白酒外包裝上標注舍得酒業股份有限公司已注冊的舍得酒商標標識。經舍得酒業股份有限公司技術及維權人員鑒定結果為:“當事人銷售的舍得酒不屬于舍得酒業股份有限公司的酒類產品,屬于擅自銷售我公司已注冊的舍得酒相同的產品名稱、包裝、裝潢、企業名稱的產品”。經調查,當事人不能明確該酒的進貨渠道及檢驗報告等相關資料。依據鑒定證明,對涉嫌商標侵權的舍得酒進行扣押。成福名煙名酒店銷售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商品的行為,違反《商標法》第五十七條第三項所列規定,已構成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的違法行為。依據《商標法》第六十條之規定,依法作出上述行政處罰。
銷售假冒專利肥料產品案。2021年3月,白城市市場監管局查處白城市洮北區嶺下鎮天豐化肥經銷處銷售假冒專利肥料案,依法責令當事人立即停止銷售,并作出沒收違法所得6000元、罰款人民幣4000元的行政處罰。 2021年3月15日,群眾舉報白城市洮北區嶺下鎮天豐化肥經銷處銷售假冒專利的肥料,白城市市場監管局執法人員立即前往舉報地進行核查。現場檢查發現,當事人在經營場所內,銷售印有“抗旱養地專利技術證號,ZL201320240220.2”的“福光”雙酶多肽螯合肥摻混肥料〔N-P2O5-K20≥51%,17-17-17,生產許可:(遼)XK13-001-00278,淄博云天農業發展有限公司〕,未能提供其相關專利證明材料。當事人于2021年2月購進的印有專利標識的“福光”雙酶多肽螯合肥摻混肥料,未取得專利使用授權,與代理商只是達成口頭協議。當事人在未取得授權的情況下進行銷售的行為涉嫌違反《專利法實施細則》第八十四條之規定,已構成侵犯專利使用權違法行為。依據《專利法》第六十八條之規定,依法作出上述行政處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