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眾人壽、前海人壽等7家險企償付能力未達標
2021-11-17 17:29
本文來源:中國消費者報•中國消費網
作者:聶國春
中國消費者報訊(記者聶國春)11月17日,銀保監會披露2021年三季度銀行業保險業主要監管指標數據。數據顯示,2021年第二季度末,納入統計范圍的保險公司平均綜合償付能力充足率為243.7%,平均核心償付能力充足率為231%;95家保險公司風險綜合評級被評為A類,76家保險公司被評為B類,5家保險公司被評為C類,2家保險公司被評為D類。
償付能力是保險人可以償還債務的能力。根據2021年年初銀保監會正式下發的《保險公司償付能力管理規定》,險企需要滿足核心償付能力充足率不低于50%,綜合償付能力不低于100%以及風險綜合評級不低于B級,才能稱得上“償付能力達標”。
記者從目前已披露公開的數據看到,合眾人壽、前海人壽、渤海人壽、渤海財險、安心財險、陽光信保等公司未能實現“償付能力達標”,其中安心財險為D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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