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消費者報成都訊(記者劉銘)2021民生領域案件查辦“鐵拳”行動開展以來,四川省市場監管部門緊緊圍繞總局確定的打擊重點和省局結合四川實際,確立重點整治行業,形成了“8+2”民生領域案件查辦重點,緊盯群眾反映強烈、社會輿論關注的突出問題,以案件查辦為抓手,切實解決民生訴求,以實際行動維護人民群眾的切身利益。12月15日,四川省市場監管局公布了第四期共12個“鐵拳”行動典型案例。
2021年7月9日,成都崇州市市場監管局委托檢驗機構對崇州市川興茶廠購進于2021年3月20日(抽樣單記載為生產日期)的綠茶進行抽樣檢查。經檢驗,綠茶草甘膦項目不符合GB2763-2019《食品安全國家標準食品中農藥最大殘留限量》要求(標準指標≦1;實測值1.41)。抽檢批次綠茶貨值金額為16000元,在采購過程中未完全履行進貨查驗義務。當事人生產經營農藥殘留超過食品安全標準限量的綠茶的行為,違反了《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條第(四)項之規定。9月24日,崇州市市場監管局依法對當事人做出沒收袋裝綠毛峰(綠茶)20袋及散裝綠茶94.9kg、沒收違法所得300元并罰款16萬元的行政處罰。
典型案例還有阿壩州汶川縣市場監督管理局查辦的小金縣某砂鍋串串店(劉繼忠)涉嫌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案、德陽市廣漢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查辦的四川某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經營標簽不符合規定的食品案、廣安市岳池縣市場監管局查辦的李某涉嫌無照經營偽劣液化石油氣案、眉山市市場監管局查辦的四川某燃氣有限責任公司眉山分公司使用未經檢驗合格和未經定期檢驗特種設備案、瀘州市古藺縣市場監管局查辦的古藺縣古藺鎮某玩具店銷售未經認證的產品案、綿陽市涪城區市場監管局查辦的李某銷售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商品案、成都市高新區市場監管局查辦的李某銷售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商品案、四川省市場監督管理局綜合執法稽查局查辦的成都某教育科技有限公司虛假宣傳案、宜賓市翠屏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查辦的宜賓市翠屏區某診所發布含有功效和安全性斷言的醫療廣告案、成都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查辦的成都某醫療器械有限公司銷售假冒專利產品案、綿陽市三臺縣市場監督管理局查辦的三臺縣某中心衛生院不執行政府指導價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