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廣西崇左幼兒師范高等專科學校1457名畢業生莫名被開立了中國農業銀行賬戶,有的學生名下農行賬戶甚至多達十來個。12月11日,農業銀行廣西區分行官方微信公眾號發布農行崇左分行“關于未經客戶允許開立Ⅱ類、Ⅲ類電子賬戶情況的說明”稱,此事確系農行崇左分行轄屬江州支行營業室未與客戶充分溝通,內部審核把關不嚴、不規范操作所致。并表示將“盡快與相關學生逐一取得聯系,銷掉多開立的賬戶,堅決維護其合法權益”,同時“加強內部管理,堵塞流程漏洞、確保合規經營,并嚴格按照規章制度,對相關責任人進行嚴肅追責”。
可以說,農行崇左分行的回應十分及時,也提出了解決問題的方法。然而,僅僅是銷戶、道歉就算是“堅決維護其合法權益”了嗎?顯然不是,對于“被開戶”的學生來說,他們更需要知道的是事件的真相。可是,整個說明讀下來,用學生的話來說就是:“感覺說了什么,又感覺什么也沒說。”
根據《中國人民銀行關于改進個人銀行賬戶服務加強賬戶管理的通知》要求,個人可以憑有效身份證件通過銀行柜面開立Ⅰ、Ⅱ、Ⅲ類戶。通過非面對面方式為個人開立Ⅱ、Ⅲ類戶,個人必須先在該行開立全功能的Ⅰ類賬戶,而Ⅰ類賬戶必須由學生本人通過銀行柜面或者智能自助機具開立。即使代辦,也需要學生授權,并提供身份證、委托書等證明文件。
然而,這上千名學生根本就沒去農行開立過Ⅰ類賬戶。那么要開立Ⅰ類賬戶只存在一種可能,這些學生的個人信息被銀行違規獲取并使用了。
崇左幼專顯然也意識到這一點,在12月6日接到反映后,及時核查相關情況,并在12月10日發布聲明撇清干系——“學校沒有通過任何渠道泄露學生的身份信息,沒有代理學生開設銀行賬戶或辦理一類、二類、三類卡賬戶的業務。”
農行崇左分行應該也是想到了這一點。但作為違規的一方,該行無法擺脫干系,于是選擇避重就輕,僅就“未經客戶允許開立Ⅱ類、Ⅲ類電子賬戶”進行說明。
今年11月1日起施行的《個人信息保護法》明確規定,自然人的個人信息受法律保護,任何組織、個人不得侵害自然人的個人信息權益。任何組織、個人不得非法收集、使用、加工、傳輸他人個人信息。國家建立健全個人信息保護制度,預防和懲治侵害個人信息權益的行為。在加大對侵犯個人信息行為的懲處力度方面,《個人信息保護法》從民事賠償、行政處罰、刑事責任等方面予以全面規定。
如果說“未經客戶允許”僅僅是違規的話,那么,擅自收集個人信息并利用信息開立賬戶就是違法了。所以,農行崇左分行究竟是如何獲取客戶信息的,必須給“被開戶”的學生一個交代,給公眾一個真相。對于相關責任人的違法行為,更不能止于銀行內部追責,而要接受法律的制裁,讓其付出應有的代價。(聶國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