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消費者報南京訊(陳紅生 記者薛慶元)一個合格的銀行業放心消費創建先進示范單位究竟應該是什么樣的?如今,江蘇省鎮江市有了“標準”答案。近日,鎮江市放心消費創建活動領導小組辦公室聯合鎮江市銀行業協會制定了《鎮江市銀行業放心消費創建先進(示范)單位考核標準》(以下簡稱《標準》)。
《標準》的制定旨在進一步促進全市放心消費創建工作的健康持續發展,發揮行業協會在創建工作中的引領作用,推動全市銀行業放心消費創建工作再上新臺階。《標準》共包含13個具體內容,分別是企業主體依法、誠信經營,建立健全各項規章制度,服務流程規范,信息宣傳披露規范,使用規范合同文本,重視安全保衛,建立行業重特大事故應急處置機制,完善消費者投訴處理機制,做好放心消費創建輔導,開展放心消費創建認知調查,基礎信用與社會信譽,熱心并積極參與消費者權益保護等公益事業,加分項目和一票否決等。
根據《標準》,考核采用百分制,其中企業主體依法、誠信經營,建立健全各項規章制度,使用規范合同文本相關要求分別為3項,服務流程規范相關要求18項,信息宣傳披露規范相關要求10項,完善消費者投訴處理機制相關要求5項,重視安全保衛,建立行業重特大事故應急處置機制,做好放心消費創建輔導,開展放心消費創建認知調查和熱心并積極參與消費者權益保護等公益事業相關要求分別為2項,基礎信用與社會信譽相關要求1項。
加分的項目有4項,共計10分,具體包括企業建立規定高于國家、行業規定售后服務承諾(標準)并認真履行,購買公共場所人生意外傷害險,建立先行賠付制度,有具體賠付案例等。
放心消費創建先進單位考核不低于85分,放心消費創建示范單位考核不低于95分。需要注意的是,存在嚴重侵犯消費者權益的行為或其他嚴重違法違規或失信行為的銀行,一票否決,不得參與創建考核。
鎮江市放心消費創建活動領導小組辦公室相關負責人表示,《標準》的出臺有利于推動全市銀行業開展放心消費創建工作,壓實銀行業的主體責任,促進銀行業建立完善維權保障體系和常態化監管機制;有利于改善銀行業服務,維護金融消費者個人信息安全,保護金融消費者合法權益;有利于加大金融消費者宣教力度,推動銀行業準確充分披露金融產品風險特征,鼓勵自主開展金融知識宣教活動,促進金融知識宣教常態化;有利于促進銀行業經營管理更規范,金融產品和服務更優質,信用機制更完善,通過進一步優化和改善銀行業消費環境,提振大眾消費信心,打造誠信經營、放心舒心消費的銀行業形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