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消費者報太原訊(記者馮鐵飛)2月25日,山西省市場監管局公布6起市場監管領域輕微違法行為免于處罰典型案例。
為進一步優化山西省營商環境,提升市場監管效能和治理水平,樹立包容審慎監管理念,依據《行政處罰法》和《山西省市場監管領域包容免罰清單(試行)》規定,2月25日,山西省市場監管局對6起市場監管領域輕微違法行為免于處罰典型案例進行了公布。
陽泉市一齒科醫院分支門診未依法取得營業執照從事經營活動案。當事人陽泉市一齒科門診為某齒科醫院分支機構,市場監管部門執法檢查時發現該門診未依法取得營業執照從事經營活動,當事人提供的其隸屬企業齒科醫院醫療許可證上的地址包括該門診,當事人上述行為違反了《合伙企業法》相關規定。鑒于當事人積極配合調查取證,如實說明有關情況,并在限期內完成整改,違法行為輕微,社會危害性較小,依法不予處罰。
臨汾市翼城縣一服裝廠加工校服標識不合格案。當事人臨汾市翼城一服裝廠加工生產的學生服裝在臨汾市市場監管部門產品質量專項監督抽查中產品標識不合格。鑒于當事人積極配合調查取證,不合格原因主要是對執行標準理解不全面,鑒于能及時改正,違法行為輕微,社會危害性較小,依法不予處罰。
晉城市一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發布違法廣告案。當事人晉城市一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在其自建的微信公眾號發布的廣告中,有“晉城絕無僅有的奢闊樓間距”“晉城最薄住宅樓”“晉城第一面寬逆天戶型”等廣告語,當事人的上述行為違反了《廣告法》相關規定。鑒于當事人積極配合調查取證,如實說明有關情況,沒有虛假宣傳的主觀故意,并能及時刪除該廣告,違法行為輕微,社會危害性較小,依法不予處罰。
長治市平順縣張某無照經營案。當事人張某在未依法取得營業執照的情況下,在平順縣北耽車鄉某村從事香火生產經營活動,當事人上述行為違反了《無證無照經營查處辦法》相關規定。鑒于當事人積極配合調查取證,如實陳述違法事實,至案發時無零售行為,并在限期內及時整改,違法行為輕微,社會危害性較小,依法不予處罰。
晉中市左權縣一農業科技發展有限公司發布含有禁止內容的廣告案。當事人晉中市左權縣一農業科技發展有限公司在其自建網站發布含有“我國最先進的技術和設備”內容,當事人的上述行為違反了《廣告法》相關規定。鑒于當事人積極配合調查取證,如實陳述違法事實,案發后及時改正,違法行為輕微,社會危害性較小,依法不予處罰。
晉城市某工貿有限公司龍灣店銷售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商品案。當事人晉城市某工貿有限公司龍灣店被投訴銷售仿冒東阿阿膠股份有限公司商標標識產品,經市場監管執法人員現場核查發現情況屬實,當事人的上述行為違反了《商標法》相關規定。鑒于當事人積極配合調查取證,能提供該商品的正規進貨渠道和進貨憑證等相關合法證明,且主觀上不知道該商品是侵權商品,案發后及時停止違法行為,違法行為輕微,社會危害性較小,依法不予處罰。
今后,山西省市場監管部門將繼續推行柔性執法,落實《山西省市場監管領域包容免罰清單(試行)》,通過責令改正、批評教育、告誡約談等手段,促進市場主體依法合規經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