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消費者報長春訊(范紅濤 記者李洪濤)2月24日下午,記者在吉林省長春市市場監管局綠園分局采訪時,魏國局長表示,促進消費公平,優化消費環境,提振消費信心,離不開“三度”,即消費環境安全度、經營者誠信度和消費者滿意度。多年來,在消費者權益保護工作中,該局廣大干部職工以此為基點,切實為消費者提供快捷、優質的服務。

長春市綠園區街邊設立的宣傳條幅。范紅濤/攝
記者在該局一間辦公室內看到一面寫有“秉公執法為民意,排憂解難暖民心”字樣的錦旗。原來,消費者王女士日前到長春市泰仕達房地產開發有限責任公司開發的文理新時代樓盤購買公寓時,銷售人員未明確告知該地塊屬于商業辦公用途,王女士也未仔細查看五證等詳細信息,便交了定金2萬元。隨后,王女士又交了首付款20萬元和物業維修基金7287元。然而,在準備交剩余尾款時,王女士查看商品房買賣合同,發現合同中商品房規劃用途是辦公,不能作為公寓居住,便決定不再購買,并要求長春市泰仕達房地產開發有限責任公司退款。因多次溝通退款并未成功,王女士來到該局投訴。
接到投訴后,綠園分局安排分局公職律師李家鴻參與此次消費調解。雙方進行第一次現場調解后,長春市泰仕達房地產開發有限責任公司銷售經理稱,要和領導匯報協商解決方案。在工作人員的持續跟進下,雙方又進行了第二次現場調解,最終達成調解協議并簽字確認:長春市泰仕達房地產開發有限責任公司向王女士返還21.7萬元。
促進消費公平,提高消費環境安全度、經營者誠信度和消費者滿意度,是綠園分局工作的出發點和落腳點。為此,該局通過在商場、超市、社區、放心消費示范單位設立宣傳點、懸掛宣傳橫幅、發放宣傳資料、LED屏滾動等線下宣傳和依托公眾號等線上宣傳形式,積極向廣大群眾普及消費維權知識,進一步加大培訓力度和頻次,采用消費投訴調解模擬演練和“大比武”培訓方式,進一步提升調解消費糾紛的能力,為消費者解難事、辦實事。
在優化消費環境的同時,該局在開展區級放心消費示范單位評選工作的基礎上,加大對省、市級放心消費示范單位的培育,不斷提高放心消費示范單位的數量和質量。進一步發揮示范單位的輻射引領作用,不斷提升經營者守法經營、誠信經營、自律經營、用心服務的意識,讓轄區形成“家家爭示范、戶戶真示范”的放心消費格局,不斷優化放心消費環境,促進消費公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