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消費者報杭州訊(記者施本允)浙江消費者最近在點外賣時發現,外賣封口處貼有一張不干膠封條。這是因為3月1日實施的《浙江省電子商務條例》(以下簡稱《條例》)明確要求新入網從事網絡餐飲服務的餐飲單位,在上線前按規定建成“陽光廚房”,并規范使用外賣封簽;未使用“外賣封簽”的食品,消費者有權拒絕簽收。
3月以來,浙江省臺州市路橋區市場監管局快速啟動“浙江外賣在線”應用集中攻堅行動,通過“線上監管+線下檢查”相結合,堅持教育糾正和查處震懾并重,檢查網絡餐飲單位1033家次,責令整改154家外賣餐飲單位。目前,全區已有1348家網絡餐飲單位接入陽光廚房,覆蓋率81%。
據介紹,對還沒有安裝“陽光廚房”的網絡餐飲單位,路橋區市場監管局立即責令整改,限期一周內安裝“陽光廚房”。逾期仍未整改的,將根據條例對商家進行處罰。另外,針對沒有貼外賣封簽的情況,首次發現是責令整改,再次發現則會對其進行相應處罰。
下階段,路橋區市場監管局將持續聚焦網絡餐飲的專項執法,嚴肅查處網絡餐飲單位違反《條例》規定、食材采購不符合要求、從業人員無健康證明上崗、使用過期變質、環境衛生臟亂差等違法行為,切實保障群眾“舌尖上的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