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消費者報福州訊(馮娟 記者張文章)開發商承諾賣的房屋是精裝房,簽的合同卻是毛坯房合同,交房時也是交毛坯房,消費者提出退款申請卻遲遲得不到回復。經福建省福州市倉山區市場監管局介入調解,3月底消費者獲得全額退款83萬元。
3月23日,消費者黃女士向福州市倉山區市場監管局投訴稱,其在倉山轄區的福州茂洲置業有限公司購買了樓盤,開發商事先承諾提供的房屋為精裝修房,且帶領黃女士前往精裝修樣品房觀看,但后期簽訂合同時,開發商以沒有精裝修房屋格式合同為由簽訂了毛坯房合同。消費者聽信開發商承諾并交付了首付款83萬,直至近日交房時才得知,商家提供的房屋實際為毛坯房。黃女士與開發商多番自行協調未果,遂向倉山區市場監管局投訴。
倉山區市場監管局介入調解后,發現福州茂洲置業有限公司位于倉山管控區內,針對疫情防控期間管控區實行“人不出區”相關規定,倉山區市場監管局立即啟動“遠程調解”投訴舉報應急機制,搭建三方聯系橋梁,確保訴求調解不中斷。倉山區市場監管局調查后認定投訴情況基本屬實,執法人員認為開發商展示精裝樣品房,實際銷售毛坯房的行為,涉嫌違反《侵害消費者權益行為處罰辦法》第六條第一款第(二)項之規定,涉嫌對商品或者服務作虛假或者引人誤解的宣傳。另外,開發商承諾退還貨款,卻以內部流程為理由拖延的行為,涉嫌違反《侵害消費者權益行為處罰辦法》第八條第一款第(二)項之規定,倉山區市場監管局建議雙方解除因誤解定力的合同,并退還購房款。
為減少人員接觸,降低疫情傳播風險,倉山區市場監管局執法人員通過電話“遠程調解”的形式,就開發商福州茂洲置業有限公司拖延退還貨款問題向該公司講明法律責任,該公司表示接受該處置意見。經多次協商,3月25日,黃女士獲全額退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