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消費者報北京訊(記者孫燕明)中國酒業協會日前發布《調香白酒》團體標準征求意見稿,公開征求意見,標志著調香白酒將納入標準化軌道。
該標準征求意見稿中,對調香白酒從術語和定義、感官要求、理化要求、食品安全要求、試驗方法、檢驗規則、標志、包裝、運輸、貯存等進行了明確規定,適用于調香白酒的生產、檢驗與銷售。
調香白酒的定義為:“以固態法白酒、液態法白酒、固液法白酒或食用酒精為酒基,添加食品添加劑調配而成,具有白酒風格的配制酒。”
據悉,2021年5月21日,市場監管總局、中國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發布《白酒工業術語》《飲料酒術語和分類》兩項國家標準,對白酒、調香白酒等作出準確定義,并于今年6月起開始實施。新國標從頂層設計高度完成了飲料酒分類框架的梳理和再完善,對白酒分類進行重新調整和優化,進一步明確了不同工藝白酒的屬性,液態法白酒、固液法白酒不再允許使用食品添加劑,使用了食品添加劑的歸為調香白酒。
中國酒業協會負責人在接受《中國消費者報》采訪時表示,《調香白酒》團體標準是針對當前調香白酒從白酒分類中調出,造成該類產品在生產、檢驗、銷售過程中無標準可依的現狀,為調香白酒行業相關企業提供的推薦性標準。按照新規,調香白酒不再屬于白酒,但迄今我國尚未出臺調香白酒質量標準,急需制定調香白酒團體質量標準補足缺口,為調香白酒產品生產經營活動提供依據,所以標準名稱確定為《調香白酒》。該標準的制定解決了調香白酒產品標準缺失的問題,有助于提升產品質量,促進飲料酒產業健康發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