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消費者報上海訊(記者劉浩)5月15日,記者從上海市市場監管局了解到,上海一經營者王某哄抬蔬菜、整雞的價格,獲利22702.06元,目前該案件已被移送公安機關。
據介紹,5月6日,上海市市場監管局執法總隊在檢查中發現,王某涉嫌在經營過程中哄抬蔬菜、整雞的價格。
經查,當事人于4月13日—5月6日期間,通過電商平臺高價對外銷售蔬菜、整雞等商品,其中整雞以22元/500g的價格購進,并以平均36.62元/500g的價格銷售,在兩個外賣平臺的進銷差價率為66.5%。疫情期間,當事人銷售蔬菜、整雞的違法經營額共計55286.06元,獲利22702.06元。
王某疫情期間銷售蔬菜、整雞的進銷差價率遠高于同時期周邊市場同類商品,涉嫌哄抬價格,違反《價格法》及《關于疫情防控期間認定哄抬價格違法行為的指導意見》的相關規定,并因違法經營額較大,涉嫌構成非法經營罪,市場監管部門已將該案件移送公安機關。
上海市市場監管局提醒告誡相關經營者,應當準確記錄與核定生產經營成本,不得捏造、散步漲價信息,哄抬價格,推動商品價格過高上漲,擾亂正常的市場價格秩序。市場監管部門將繼續開展價格監管不放松,對監管中發現的哄抬物價、價格欺詐等違法行為,堅持從快從重從嚴查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