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消費者報上海訊(記者劉浩)消費者徐先生購買的新能源車第二天就出現了故障,想要退車卻被4S店拒絕。經上海市閔行區消費者權益保護委員會調解,4S店同意退車并補償6000元。記者了解到,這是閔行區消保委聯合上海市消保委汽車辦成功處理的首例符合新汽車“三包”7日退換規定的新能源車投訴。
據了解,消費者徐先生在4S店購買了一輛新能源車,次日車輛在高架上行駛時出現失速現象,故障燈顯示“請檢查動力系統”,與4S店協商退換車,但未能達成一致。
閔行區消保委接到投訴后隨即展開調查工作并召開了調解會。4S店負責人表示按照汽車“三包”,應先對車輛進行檢測是否滿足退換車條件。對此,閔行區消保委指出,根據新汽車“三包”相關規定,家用汽車自“三包”有效期起算之日起7日內,出現因質量問題需要更換發動機、變速器、動力蓄電池、行駛驅動電機或者其主要零部件等情形的,銷售者應當按照消費者的選擇予以免費換車或者退車。
經閔行區消保委據理力爭,4S店同意為消費者辦理退車。同時消費者還要求4S店賠付高額補償金,但由于缺乏索賠依據,閔行區消保委考慮到消費者為退換車奔波產生交通費等實際損失,與4S店協商后為消費者爭取到了6000元的經濟補償,消費者表示滿意。
據了解,2022年1月1日,《家用汽車產品修理更換退貨責任規定》正式實施。與舊版政策相比,新規在相關條款中增加了關于動力電池、驅動電機等新能源汽車故障“包修、包換、包退”的相關規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