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消費者報北京訊(記者賈珺)9月20日,北京市市場監管局對外公布旅游市場價格專項執法行動開展以來所查處的5起典型案例,其中北京帳篷家旅游管理有限公司因價格欺詐被北京市朝陽區市場監管局依法作出警告、罰款5萬元的行政處罰。
今年4月起,北京市市場監管局開展為期半年的旅游市場價格專項執法行動,聚焦特色旅游街區、賓館酒店、露營場所、周邊餐飲等重點領域,集中打擊違反明碼標價規定、價格欺詐等價格違法行為。專項行動開展以來,共檢查旅游相關經營者6400余戶次,提醒告誡1300余戶次,處罰59件。
北京西部馬華餐飲有限公司云崗店價格欺詐案。北京市市場監管局開展執法檢查時,發現北京西部馬華餐飲有限公司云崗店銷售某品牌啤酒,價格標示為“原價:208元,現價158元”。經調查,該款啤酒自開始上架銷售就采取了上述價格比較的標價方式,并未標明被比較價格信息,且價格比較前從未以208元的價格銷售過該款啤酒,即通過虛假價格比較方式銷售商品。當事人的行為違反了《價格法》《明碼標價和禁止價格欺詐規定》有關規定,8月17日,北京市市場監管局依法對當事人作出警告、罰款6000元的行政處罰。
北京三瑟錦文化傳媒有限公司價格欺詐案。北京市市場監管局對北京三瑟錦文化傳媒有限公司進行執法檢查,發現其通過線上平臺對多款產品采取價格比較的方式開展促銷,標明了被比較價格為門市價,但上述產品在經營場所無門市價,也并未以線上所標示的門市價成交過。當事人的行為違反了《價格法》《明碼標價和禁止價格欺詐規定》有關規定,8月17日,北京市市場監管局依法對當事人作出警告、罰款6000元的行政處罰。
北京帳篷家旅游管理有限公司價格欺詐案。北京市朝陽區市場監管局對北京帳篷家旅游管理有限公司進行執法檢查,發現當事人在某平臺上銷售“周末露營套餐體驗(家庭餐+帳篷四小時)套餐時,線上標示劃線價(門市價)與實際門市價不一致;在銷售轟趴套餐(8人套餐+超大帳篷4小時)”時,標明了被比較價格為門市價,但在其經營場所無該套餐及套餐中部分商品的門市價,也并未以線上所標示的門市價成交過。當事人的行為違反了《價格法》《明碼標價和禁止價格欺詐規定》有關規定,6月14日,北京市朝陽區市場監管局依法對當事人作出警告、罰款5萬元的行政處罰。
北京燁波文化傳媒有限公司違反明碼標價規定案。北京市市場監管局對北京燁波文化傳媒有限公司進行執法檢查,發現當事人現場銷售新鮮椰子、汽水、酸奶、杯裝飲料、甜筒冰淇淋等商品未標明價格。當事人的行為違反了《價格法》《明碼標價和禁止價格欺詐規定》有關規定,7月3日,北京市市場監管局依法對當事人作出罰款1000元的行政處罰。
北京大地好客賓館有限公司違反明碼標價規定案。北京市市場監管局對北京大地好客賓館有限公司進行執法檢查,發現當事人提供住宿服務時未在酒店大堂明碼標價。當事人的行為違反了《價格法》《明碼標價和禁止價格欺詐規定》有關規定,8月29日,北京市市場監管局依法對當事人作出罰款1000元的行政處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