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消費者報南昌訊(宗祎欣 記者朱海)長江十年禁漁是黨中央、國務院為全局計、為子孫謀的重大決策,是推動長江經濟帶高質量發展、恢復長江母親河生機活力的重要舉措。近年來,江西省各級市場監管部門扎實推進“長江禁捕 打非斷鏈”專項執法行動,依法查處了一批違法案件,有力維護了市場秩序。11月28日,江西省市場監管局公布了5起典型案例。
2022年8月,靖安縣某酒家從一名上門兜售野生魚的陌生男子處購入“勾魚”“石斑魚”“花餐條”等野生魚,用于加工菜肴后出售;今年5月,上饒市信州區沙溪鎮農貿市場一經營戶部分所銷魚類是從信江河(長江支流流域)捕獲的野生河魚;6月,南昌縣某土雞店在撫河邊向釣魚人購買野生白魚后在店中加工對外銷售;7月,彭澤縣某漁館從第三人倪某(已由公安部門處理)處購買長江鮰魚后在店內加工銷售;9月,余干縣某水產經營部非法收購、銷售鄱陽湖捕撈漁獲物。上述行為,均違反了《長江保護法》等法律法規規定,轄區市場監管部門均已依法予以相應行政處罰。
江西省市場監管局要求,各級市場監管部門必須從長江大保護全局出發,始終堅持高位推動、源頭治理、問題導向、重拳出擊、督查暗訪、協作配合、宣傳引導、社會共治,持續鞏固“禁捕退捕 打非斷鏈”專項行動成果,推動長江經濟帶高質量發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