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消費者報南京訊(記者薛慶元)記者近日從江蘇省南京市市場監管局獲悉,南京一鳴車輛銷售服務有限公司因存在非法改裝等行為,被南京市溧水區市場監管局列入嚴重違法失信名單、責令改正違法行為,并被處以沒收不符合國家標準的7輛“新日”牌電動自行車(不含電池)、沒收違法所得1400元、罰款28320元的處罰。
2024年2月26日,溧水區市場監管局執法人員對位于溧水永陽鎮大東門街的南京一鳴車輛銷售服務有限公司進行現場檢查,發現當事人倉庫內待售的6輛“新日”牌TDR8340Z型號的電動自行車和1輛“新日”牌TDR8410Z型號的電動自行車在車輛外觀和結構上與車輛合格證見圖不一致,均存在車尾加裝靠背、鞍座坐墊經改裝并加長的情況。經現場測量,當事人待售的6輛“新日”牌TDR8340Z型號的電動自行車鞍座坐墊長度均約為58mm、1輛“新日”牌TDR8410Z型號的電動自行車鞍座坐墊長度約為53mm,上述兩款型號的涉案電動自行車尺寸限值超標,不符合GB 17761-2018《電動自行車安全技術規范》中標注的鞍座長度≤350mm的要求,違反《產品質量法》的規定。
鑒于當事人涉案產品數量多,且在案發前已簽署過《電動自行車經營單位規范經營承諾書》,系明知故犯,綜合當事人違法行為的事實、性質、情節、社會危害程度以及主觀過錯等因素,依據《行政處罰法》和《江蘇省市場監督管理行政處罰裁量權適用規定》的規定,溧水區市場監管局決定對當事人從重處罰。
據悉,為有效整治電動自行車行業亂象,嚴厲打擊電動自行車領域違法違規行為,近期,江蘇省南京市市場監管系統連續重拳出擊,重點查處生產銷售不符合新國標、非法改裝、加裝電動自行車等違法違規行為,并向社會公布一起列入嚴重違法失信名單的涉及電動自行車典型案例。

執法人員在對在售電動自行車進行檢查。資料圖片
截至目前,南京市場監管系統查處電動自行車案件226件,罰沒款金額為291.23萬元。下一步,南京市場監管部門將持續加大執法力度,嚴厲打擊電動自行車及其相關產品違法行為,同步曝光一批典型案例,著力營造主體自律、部門監管、社會監督的良好氛圍,切實規范電動自行車市場秩序,確保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