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消費者報福州訊(記者張文章)8月6日,福建省市場監管局公布今年第16號食品生產監督檢查信息。近期,該局組織人員根據《食品安全法》及其實施條例、《食品生產經營監督檢查管理辦法》等規定,對福建惠和晟食品有限公司、龍巖市新羅區粒粒香花生加工廠等5家企業進行飛行檢查,并列出此次檢查發現的問題清單,督促屬地市場監管部門跟蹤落實整改,依法依規核實處置,推動企業落實食品安全主體責任。
福建惠和晟食品有限公司飛行檢查問題清單12項,包括未提供使用的消毒劑(75%酒精、次氯酸鈉溶液)供貨者的許可證;未提供豬肉(生產日期2024.6.23、2024.6.24、2024.6.25、2024.6.29、2024.6.30)、改性木薯淀粉(生產日期 2023.10.20、2023.11.6)的進貨查驗記錄;未建立腌制間室溫(要求2至4℃)的監測記錄等。
龍巖市新羅區粒粒香花生加工廠飛行檢查問題清單14項,包括距離生產車間卷簾門左右有一養雞場所,存在污染;未提供原料庫花生、糖精鈉(批號 20221201)、甜蜜素(批號20221205)、奶味香精(批號 20230418)供貨者有效合格證明文件(如出廠檢驗報告);企業使用山泉水作為食品生產加工用水,但未經消毒處理,未建立日常監測制度;未能提供近一年食品生產加工用水的水質檢測報告;現場查看并與質量負責人(吳某)確認,未有效開展出廠檢驗等。
漳州市龍海旗本薈正食品科技有限公司飛行檢查問題清單11項,包括提供的“復配乳化增稠劑(生產日期20240104,GM-8030S)”的合格檢驗報告與“漳州市一品一碼食品安全信息追溯平臺”記錄的Q心麻糬(生產日期 20240406)使用的原料“復配增稠劑(生產日期20240104)”不匹配;未見原料庫庫存全脂乳粉(生產日期20231218)、食品添加劑山梨糖醇液(生產日期 20240218)的貯存、保管記錄;未能提供電子天平(0.1克)、電子天平(0.01)、干燥箱、培養箱有效期內的檢定或校準證書等。
同時,福建省市場監管局還通報了福建省古田閩越食品有限公司、龍海市東園雙豐食品廠2家企業飛行檢查問題清單,督促屬地市場監管部門跟蹤落實整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