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消費者報福州訊(記者張文章)6月4日,福建省福州市人民政府官網發布《關于促進住宿業高質量發展若干措施》(以下簡稱《若干措施》),進一步做大做強做優福州市商務經濟、文旅經濟,促進商貿、文旅、會展、體育等行業有機融合,豐富提升福州市住宿業配套服務水平,發揮住宿業在促進消費、拉動經濟增長等方面的積極作用,推動住宿業高質量發展。
《若干措施》圍繞豐富產品供給、突出品質建設、加強人才培養、強化行業監管、強化要素保障五個方面提出16條具體措施對促進住宿業高質量發展提供支持。
為滿足消費者的多樣化需求,福州市大力豐富住宿產品供給。《若干措施》提出,要提升星級飯店數量和質量,對新增獲評四星級、五星級飯店的,分別給予一次性50萬元、100萬元獎勵;做大做強一批品牌連鎖酒店,對品牌連鎖酒店等高品質酒店在福州市每新開業一家酒店予以一次性10萬元獎勵。同時,打造特色休閑度假酒店,鼓勵在溫泉和濱海、濱江區域建設新酒店,客房數達50間以上的,每家給予10萬元獎勵。此外,還規劃布局精品民宿,對達到相應標準的甲級、乙級、丙級旅游民宿,分別給予30萬元、20萬元、10萬元獎勵,推動民宿行業規范化、品質化發展。為吸引更多優質酒店項目落地,對新引進客房數達200間(含)以上的酒店,給予運營機構50萬元獎勵。
在品質建設方面,《若干措施》提出酒店加快數字化轉型。對完成數字建設或改造提升的酒店,按其數字化新增投入資金的10%予以一次性獎勵,單家酒店最高不超過30萬元。通過發放公共消費券、補助重點活動等方式,支持住宿業與文化、體育、購物、餐飲、景區等業態深度融合,推動“住宿+”聯動銷售模式。鼓勵文化機構、文旅企業與住宿業合作,創新發展“住宿+國學”“住宿+文創”等主題特色酒店,豐富酒店內涵,形成差異化競爭格局。同時,在重要節假日持續發放住宿、餐飲消費券,激發消費活力。
為保障住宿業健康可持續發展,《若干措施》提出加強行業監管。在旅游旺季、重大節假日等重點時段,對住宿企業的設施設備、建筑安全、食品安全、社會治安、服務質量等進行監督檢查,督促企業保持服務質量,加強價格、房源等信息監測與發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