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消費者報報道(記者任震宇)對消費者的司法保護,是消費者權益保護體系的重要環節。近日,中國消費者協會在京發布《中國消費者權益保護狀況年度報告(2024)》,其中對我國消費者權益司法保護工作進行了總結回顧。2024年,全國司法機關主動適應消費者權益保護的新形勢,服務促進消費增長和社會經濟發展大局,立足司法裁判價值引領、行為規范職能,積極發揮司法保護在維護社會公平正義和消費者權益保護方面的“最后一道防線”的作用。
完善消保法律適用規則
2024年,全國各級人民法院審結涉及教育、養老、醫療等重點民生領域案件548.3萬件,同比增長1.7%,有效維護消費者合法權益,為營造安全放心的消費環境提供司法保障。
人民法院依法公正高效審理大量消費糾紛案件,積極回應人民群眾的新要求新期待,在個案中體現了維護消費者權益的價值立場,彰顯了公正司法在消費者權益保護中“最后一道防線”的功能,將能動司法、司法為民落到實處,切實提高群眾的消費安全感和滿意度,充分發揮了法治固根本、穩預期、利長遠的作用。
當前,消費者權益保護面臨新問題、新挑戰,司法保護中需要確立裁判規則予以回應。司法機關出臺司法解釋和政策文件、確立裁判規則、發布典型案例,切實發揮消費者權益司法保護的引領、規范作用。
最高人民法院發布《關于審理食品藥品懲罰性賠償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聚焦食品藥品安全領域,對消費者維權、退款和返還食品藥品、代購人責任、小作坊責任、標簽說明書瑕疵認定、懲罰性賠償責任競合、生產經營假藥劣藥責任、懲罰性賠償金基數認定等作出明確規定,為構建食品藥品安全責任體系和懲罰性賠償制度提供明確依據;發布《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侵權責任編的解釋(一)》,對《民法典》的規定予以細化充實,為消費糾紛案件中的法律適用提供明確依據;發布《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壟斷民事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積極回應信息技術和數字經濟領域反壟斷熱點與難點問題,就相關市場界定、壟斷協議、濫用市場支配地位等問題,進一步明確法律適用規則,加大維護市場公平競爭的力度。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聯合發布《關于辦理醫保騙保刑事案件若干問題的指導意見》,為正確適用法律,精準打擊騙保犯罪提供明確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還發布涉及養老服務、未成年人保護、產品質量等領域消費侵權典型案例38件,規范和引導養老產業健康發展,依法保障老年消費者的合法權益;彰顯特殊、優先、雙向、全面司法保護未成年人的政策理念,全面提升未成年人司法保護和犯罪防治水平;樹立“質量第一”的觀念,推進生產、流通、消費各環節、全流程的產品質量安全。最高人民檢察院發布守護民生、消費者權益保護公益訴訟典型案例14件。青海省、陜西省人民檢察院等發布消費維權典型案例,積極保護消費者權益。
同時,司法機關積極回應消費者權益保護面臨的新問題,探索創立新型消費糾紛案件處理的新思路、新理念。最高人民法院首次發布涉及未成年人消費領域的227號指導性案例,通過綜合考量飲酒的未成年人及其監護人、經營者等主體過錯情況,認定違法向未成年人售酒的經營者對損害后果承擔相應的按份賠償責任。廣州互聯網法院依法審理兩起“僅退款”糾紛案件、重慶市沙坪壩區人民法院審理“商家未獲同意將消費者拍入商業宣傳短視頻”糾紛案、北京市第四中級人民法院審理“網購寵物貓退貨糾紛案”、北京互聯網法院審理的“個人視頻換臉糾紛案”等,以裁判樹規則,對處理新型消費糾紛、維護消費者合法權益產生了良好效果。
嚴懲民生消費領域違法犯罪
2024年,全國司法機關全面履行職能,依法嚴厲打擊民生消費領域違法犯罪行為,切實維護消費者合法權益,保障市場經濟秩序平穩運行,服務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
最高人民檢察院部署開展“檢護民生”“檢護質量”專項行動,聚焦民生重點領域,依法懲治制售偽劣商品犯罪。2024年,全國檢察機關批捕生產、銷售偽劣商品犯罪4486件7716人,起訴10855件21404人;加強對重大復雜案件的督辦指導,對央視“3•15”晚會曝光的安徽槽頭肉、天津防火玻璃等案件掛牌督辦。浙江臺州檢察機關辦理的黃某某等30人銷售假冒成品鞋案,檢察機關準確認定銷售金額1.7億余元,成功追訴漏罪。河南省檢察機關辦理的林某裕等5人假冒“加拿大鵝”“北面”羽絨服注冊商標案,貨值金額共計1億余元。
在“檢護民生”專項行動中,檢察機關聚焦“人肉開盒”“網絡廁所”等領域公民個人信息犯罪及關聯犯罪,對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的犯罪嫌疑人依法提起公訴1300余件,涉及2510余人;逮捕電信網絡詐騙犯罪1.9萬余人、起訴1.8萬余人,起訴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活動罪3.7萬余人,全力遏制電信網絡詐騙犯罪多發高發態勢。公安部組織開展“凈網2024”專項行動,聚焦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網絡水軍等突出網絡違法犯罪活動開展打擊整治,偵辦侵犯公民個人信息類案件7000余起,偵辦網絡水軍類案件1600余起,抓獲一批違法犯罪嫌疑人。
司法機關還嚴厲懲治醫保騙保犯罪。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聯合發布關于依法懲治醫保騙保犯罪典型案例,檢察機關共起訴醫保騙保犯罪4700余人,有力維護了醫療保障基金安全。
在打擊網絡傳銷方面,最高人民法院發布依法懲治網絡傳銷犯罪典型案例,各級司法機關根據網絡傳銷違法犯罪的新特點、新變化、新情況,依法從嚴懲處網絡傳銷違法犯罪活動,切實維護人民群眾合法權益。
強化司法救濟和多元化解
2024年,司法機關積極推進消費公益訴訟、集體訴訟,加大對不特定消費者權益的司法救濟力度;全國檢察機關聚焦民生熱點領域,共立案辦理消費者權益保護公益訴訟案件2.6萬件。
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終審判決虛假宣傳減肥產品公益訴訟案中原告廣東省消委會勝訴,在全國范圍內率先探索了“公益訴訟+集體訴訟”的維權新模式。重慶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審理重慶市消委會訴通源寶源公司消費者權益保護民事公益訴訟案,作出全國首例以判決形式確認消費領域格式條款無效的判決。湖北省武漢市中級人民法院審理湖北省消委會訴被告李某等4人個人信息保護民事公益訴訟案,依法調解結案。北京市東城區人民法院在審理“降糖茶”有毒有害案中,作出首個適用連帶懲罰性賠償的食藥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判決。重慶市黔江區人民法院依法審理全國首例由消協組織提起的涉老食品支持消費者集體訴訟案,以57名老年消費者集體訴訟獲勝結案。四川省瀘州市敘永縣人民法院依法審結省內首例消協組織支持消費者集體訴訟案,被告承諾退費,消費者訴訟請求獲支持。
為適應消費糾紛變化的新形勢,依法及時準確回應群眾訴求,司法機關不斷探索優化糾紛解決機制,堅持把非訴訟糾紛解決機制挺在前面,推進訴調對接的“調”向前延伸,充分發揮指導調解工作的法定職能。最高人民法院會同有關單位深化多元解紛機制建設,發布《關于在審判工作中促進提質增效 推動實質性化解矛盾糾紛的指導意見》,采取有力措施,防范“程序空轉”、規制“一案結、多案生”現象,進一步暢通消費糾紛解決渠道,降低消費維權成本。
上海市高級人民法院聯合多部門印發《多元化解矛盾糾紛服務“一件事”平臺運行管理辦法(試行)》,實現在線糾紛高效解決與保障人民群眾合法權益相統一。北京市房山區人民法院啟動創建“楓橋式人民法庭”暨“無訟村(居)”專項行動,推動提升多元解紛效能。山東省青島市中級人民法院以打造“和青和理”多元解紛品牌為抓手,深化一站式多元糾紛解決服務體系建設。湖北省武漢市江岸區人民法院與武漢仲裁委員會簽署《金融糾紛非訴化解合作備忘錄》,建立“訴訟+仲裁+調解”多元解紛機制。內蒙古自治區武川縣人民法院積極探索派出法庭對接基層解紛力量機制,讓調解平臺進鄉村、進社區、進網格。黑龍江省哈爾濱市道里區人民法院與道里區文旅局聯合成立“涉旅糾紛調解工作室”,采用“駐點+巡回”方式,提供當場立案、當場審理、當場調解、當場執行“一站式”服務。江蘇省張家港市人民法院深入推進消費者權益保護糾紛“共享法庭”建設,讓小額消費糾紛止于訴前。
天津市人民檢察院第二分院、天津市消協簽署《關于加強消費者權益保護公益訴訟協作機制的意見》,圍繞線索共享、支持起訴、協作配合、專家共享、聯合普法、培訓交流等方面建立10項協作機制。甘肅省人民檢察院與甘肅省消協聯合印發《關于辦理消費者權益保護領域民事公益訴訟案件 加強協作配合的意見》,進一步加強檢察機關和消費者權益保護組織的溝通協作,不斷強化消費維權法治合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