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消費者報福州訊(記者張文章)日前,福建省福州市商務局、福州市市場監管局等13部門印發《福州市促進服務消費高質量發展實施方案》(以下簡稱《方案》),從6個方面提出23條政策措施,加快培育服務消費品牌及服務業集聚區建設,促進服務消費擴容升級。《方案》自印發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7年12月31日。
在挖掘做大基礎型消費方面,《方案》提出促進新閩菜產業發展,力爭到今年底,全市餐飲業年營業額超580億元,新增3家“米其林”“黑珍珠”“金梧桐”等榜單企業,每年舉辦20場以上推廣活動;強化養老托育服務供給,每年開展養老護理員培訓不少于2000人次;提升家政服務水平,力爭每年培訓家政服務業人員3000名以上,辦理電子版居家上門服務證1000張以上;促進住宿業高質量發展,推動賓館酒店優化服務,引導發展福派民宿集聚區,力爭每年新增登記備案民宿15家以上等。
在提升引領改善型消費方面,《方案》提出挖掘培育文化消費,力爭每年舉辦文化惠民、街頭演藝、文藝演出、文化展陳活動等超1000場次,大型營業性演出35場;持續促進旅游消費,堅持舉辦美麗鄉村旅游季、福派民宿生活季、溫泉季、研學季等惠民主題消費活動,力爭今年旅游人數突破1.38億人次,游客旅游總花費突破1300億元,并逐年保持穩步增長;激發體育服務消費,每年舉辦國際級體育賽事3場以上,市縣級全民健身賽事活動100場以上,完善多層級城鎮社區15分鐘健身圈;多元化拓展教育培訓消費,滿足社會大眾多元化、個性化學習和培訓需求;促進健康養生服務消費,鼓勵提供中醫藥康復理療夜間診療服務等。
在培育拓展發展型消費方面,《方案》提出倡導綠色消費引領時尚,推廣“以竹代塑”等新理念和應用場景;加快服務消費數字化賦能,推動即時零售、直播電商、社交電商健康發展,每年直播40萬場次,實現網絡零售額60億元;著力打造國際會展名城,力爭每年完成展覽總面積100萬平方米,舉辦展會總數100場等。
在增強消費動能方面,《方案》提出持續開展服務消費季活動,全市每年舉辦1.3萬場以上促消費活動,常態化開展服務消費提質惠民行動;強化服務消費品牌培育和標準化建設,鼓勵優質企業加強品牌培育和運營,支持開展數字消費、綠色消費、健康消費等新型消費標準研制等。
在著力優化消費環境方面,《方案》提出強化跨部門監管,縱深推進民生領域案件查辦“鐵拳”行動,指導督促網絡交易平臺完善消費者權益保護規則,鼓勵各類主體設立消費維權服務站;發揮協會引領作用;提升綜合交通和流通網絡水平等。
在強化政策措施保障方面,《方案》提出建立促進服務消費工作協調機制;進一步發揮國家級政策功能;夯實服務消費人才隊伍支撐;加強服務消費財政金融和統計支持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