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消費者報福州訊(記者張文章)8月27日,福建省福州市市場監管局發布關于規范直播電商經營行為的提醒告知書,提醒全市各直播電商經營主體要亮證亮照亮規則、規范營銷宣傳,禁止虛假誤導明碼標價,杜絕價格欺詐。
福州市市場監管局提醒平臺經營者應依法制定并公示平臺服務協議、交易規則等相關制度,履行消費者權益保護、商品服務信息檢查監控、違法行為處置報告等法定義務,依法保存經營主體信息、交易信息、直播視頻等數據自直播結束之日或交易完成之日起至少三年。直播電商經營主體應依法辦理市場主體登記及相關行政許可。平臺經營者應嚴格審核入駐商家資質,直播間運營者應當在首頁或畫面顯著位置持續公示營業執照、行政許可信息,信息變更應及時更新。直播營銷必須清晰標識“誰在帶貨”“帶誰的貨”,如實披露商品實際提供者的名稱、地址及聯系方式等,確保責任可溯。
經營者應嚴格執行進貨查驗制度,驗明產品合格證明與標識,禁止銷售假冒偽劣、過期變質、“三無”產品、禁限售商品及不符合安全標準的商品。發布的商品和服務信息真實、全面、準確,涉及藥品、醫療器械、保健食品、化妝品等特殊商品,應符合相關法律法規對商品標簽、廣告等方面的強制性規定。不得虛構商品功效、性能、銷量、用戶評價;嚴禁刷單炒信、編造交易數據等流量造假行為。醫療器械、藥品、特殊醫學用途配方食品、農藥、獸藥、保健食品廣告等特殊商品或者服務廣告,未經審查不得發布。直播營銷內容須符合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不得使用或變相使用國旗、國徽、黨旗、黨徽等,禁止使用傳播低俗媚俗、封建迷信、損害國家利益等信息。“探店”直播等附加購物鏈接的內容屬于廣告,須在畫面顯著位置持續標注“廣告”字樣,確保消費者第一時間識別。
經營者銷售商品或服務須明碼標價,明確標示品名、價格、計價單位等。促銷活動須如實標注原價、折扣幅度、期限,不得使用“最低價”“全網首發”等模糊表述。嚴禁虛構原價、虛假優惠折價、先漲后降、謊稱降價誘導交易等行為。嚴格履行“七天無理由退貨”“三包”等規定,不得擅自限縮退貨范圍或設置默認同意條款。建立便捷退換貨流程,及時妥善處理售后糾紛投訴。收集、使用消費者個人信息須明示目的與范圍,禁止強制授權、過度收集或非法泄露。不得通過格式條款、聲明等方式排除或限制消費者權利,減輕自身責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