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保監會、人民銀行、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部、財政部近日聯合印發《關于對中小微企業貸款實施臨時性延期還本付息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對受疫情影響、暫時遇到困難的中小微企業1月25日以來到期的貸款實施臨時性延遲還本付息安排,相關貸款可暫不下調貸款風險分類、不影響征信記錄、不收罰息。
銀保監會新聞發言人3月6日在答記者問時表示,相關政策的具體受惠對象,可以從以下幾個維度把握:
從行業類型看,政策可覆蓋受疫情影響的各個行業。對于受疫情影響特別嚴重、遇到特殊困難的行業,例如交通運輸、批發零售、文化娛樂、住宿餐飲等,銀行業金融機構應根據實際情況適當給予傾斜。
從企業類型看,中型企業、小型企業和微型企業以及小微企業主和個體工商戶,均在政策覆蓋范圍之內。湖北地區可擴大至包括大型企業在內的所有企業。特別要指出的是,受疫情影響的個體工商戶均可享受此次臨時性延期還本付息政策。
從貸款性質看,主要是針對生產經營性貸款。包括貨車司機、出租車司機等特殊群體的個人經營性質貸款,可參照個體工商戶實施臨時性延期還本付息。同時,鼓勵融資租賃公司等機構根據自身經營實力和風險承受能力,參照《通知》對企業和個人客戶實施臨時性延付租金等安排。
“受疫情影響企業應主動提出申請,與銀行業金融機構對接。銀行應提高審批效率,盡快辦理。延期還本付息安排最長可延至2020年6月30日。6月30日后,銀行可根據企業受疫情沖擊程度、恢復經營情況等,按市場化、法治化原則,與企業自主協商、合理確定后續的還本付息計劃。”銀保監會新聞發言人強調,針對不同企業,還本付息計劃應體現區別對待、差異安排,具體可采取等本還款、等額本息、不定期還款等多種方式,避免延期后本金或利息集中償付造成企業資金周轉再度緊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