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消費者報南京訊(記者薛慶元)幾千元錢的羊絨床墊買回家,發現是化纖材質的,類似以次充好、魚目混珠的現象在日常生活中時有發生。近日,江蘇省江陰市消保委調解了這樣一起消費糾紛。
今年7月,消費者顧女士來到江陰市消保委南閘分會投訴,稱她在江陰市南閘某店購買了價值2300元的羊絨床墊,回家后,自己拿邊角燒了一下,沒想到材質不是羊絨而是化纖的,便找到商家要求退貨,但是商家不肯退貨。顧女士非常生氣,向江陰市消保委南閘分會投訴,并提出要求商家退一賠三。
消保委南閘分會接到投訴后,立即趕赴商家調查此事。調查發現商家確實把化纖床墊當羊絨的售賣,欺騙消費者。南閘分會工作人員當場對商家進行了教育,并對商家的欺詐行為責令整改。隨后南閘分會聯系了顧女士和商家進行了調解,顧女士表示商家把化纖床墊當羊絨的賣屬于欺詐行為,要求商家退一賠三,但是商家不肯滿足消費者退一賠三的訴求。
南閘分會工作人員給商家宣講了《消費者權益保護法》,根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五十五條第一款,經營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務有欺詐行為的,應當按照消費者的要求增加賠償其受到的損失,增加賠償的金額為消費者購買商品的價款或者接受服務的費用的三倍;增加賠償的金額不足五百元的,為五百元。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按照規定,最后雙方達成和解,商家同意退一賠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