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消費者報報道(記者聶國春) 近日,銀保監會消費者權益保護局發布了關于興業銀行互聯網保險銷售違規問題的通報。
通報稱,在對興業銀行消保情況現場檢查中發現,2020年10月1日以來,興業銀行通過互聯網(包括手機銀行和網銀)銷售18款重疾險產品,對于部分免除保險公司責任的條款,未以網頁、音頻、視頻等方式充分作出足以引起投保人注意的提示和明確說明。其中,15款產品展示免除保險公司責任條款的單獨頁面內容嚴重缺失。比如銷售某款終身重大疾病保險時,缺失“皮膚癌不在惡性腫瘤保障范圍內”“腦垂體瘤不在良性腦腫瘤保障范圍內”“因酗酒或藥物濫用導致的深度昏迷不在保障范圍內”等責任免除內容。銀保監會消保局表示,上述做法未充分履行《保險法》第十七條規定的法定義務,違反《關于規范互聯網保險銷售行為可回溯管理的通知》(下稱《通知》)第九條、第十三條等規定。
檢查還發現,興業銀行可回溯管理不健全,未建立銷售頁面版本管理機制,且互聯網保險業務的銷售頁面,無法還原為可供查驗的有效圖片或視頻。
所謂互聯網保險銷售行為可回溯,是指保險機構(保險公司和保險中介機構)通過銷售頁面管理和銷售過程記錄等方式,對在自營網絡平臺上銷售保險產品的交易行為進行記錄和保存,使其可供查驗。2020年10月,《通知》正式實施。實施后仍不能符合要求的保險機構,將立即停止開展相關互聯網保險銷售業務。銀保監會消保局方面表示,規范互聯網保險銷售行為可回溯是加強互聯網金融領域行為監管、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的具體舉措。
銀保監會消保局相關負責人指出,興業銀行的上述行為侵害了消費者合法權益,消保局將依法依規進行處理。通報同時要求各銀行保險機構要引以為戒,排查整改。嚴格依照《保險法》充分履行對免除保險公司責任條款的提示和明確說明義務,認真貫徹執行《通知》要求,加強互聯網保險銷售行為可回溯管理,健全可回溯管理機制,切實保障消費者的知情權、自主選擇權和公平交易權等基本權利。
記者了解到,這并非興業銀行第一次因為保險問題遭到通報。2020年11月21日,銀保監會發布了關于部分銀行保險機構助貸機構違規抬升小微企業綜合融資成本典型問題的通報,興業銀行在列,通報指出了該行存在強制捆綁銷售保險、收取高額服務費、推高綜合融資成本等問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