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消費者報貴陽訊(記者劉文新)3月15日,貴州省市場監管局、省消費者協會舉行新聞通氣會,發布2020年消費維權十大案例。
以旅游為名推銷封壇酒
2019年4月28日,消費者王某參加貴州黔山水韻旅游咨詢有限公司組織的99元仁懷二日游,到仁懷貴州黔莊酒業公司參觀,現場負責人向他們極力推薦購買大曲醬香封壇酒,宣傳稱該公司即將上市。王某花6000元購買了封壇酒,卻不能帶走,而由酒業公司代保管存放在庫房。王某回貴陽后了解到,酒業公司宣傳純屬虛假。2020年1月請求貴州省消協幫助維權退回酒款。經調解,經營者退還消費者6000元酒款。
餐館地滑致摔傷
2020年7月27日,四川省西昌市消費者王某到貴州荔波縣旅游,在荔波佳榮歐記生態牛肉館就餐時,因店內地面濕滑摔傷,醫院診斷為骶椎骨折。經荔波縣消協多次調解,餐館一次性賠償王某醫療費、護理費、誤工費等1萬元。
新消毒柜有劃痕
2020年2月27日,消費者劉某在貴州省盤州市響水鎮英學家具店購買了一臺消毒柜,打開包裝后發現內壁有劃痕,懷疑是翻新的二手貨。經調查,內壁劃痕應是消毒柜出廠時造成。經調解,雙方達成一致協議:經營者退還劉某160元作為對消毒柜內部劃痕的補償。
承諾退費卻不履約
2019年11月,消費者曹某在貴州省威寧縣貴州一滴水藝術培訓有限公司交1.38萬元學費參加藝考培訓,簽訂協議時約定考不過退費80%。經過培訓,曹某在2020年藝考中未能上線,培訓公司卻不履行退費合同。經威寧縣消協調解,培訓公司依照合同約定,一次性退還消費者80%培訓費用1.1萬余元。
“降糖膠囊”被訴無療效
2020年4月,78歲的消費者隆某看到貴陽電視臺上播出的通化吉通藥業有限公司生產的“九一九一”牌“降糖膠囊”藥品廣告,宣稱具有降血糖、血壓、稀釋血脂等多種功效,于是花1580元購買了3盒。服用后出現乏力、頭昏、耳鳴等癥狀,銷售人員稱“要長期服用才會有效果”。在繼續服用45天后,出現更嚴重的頭昏、耳鳴、乏力等狀況。經醫療機構抽血檢測,顯示其血糖、血壓較高。經貴州省消協調解,經銷商退還隆某全部購藥款1580元。
房屋延遲交房
2017年7月26日,消費者朱某于在黔西南自治州興義市貴州省云盛房地產公司公園里樓盤購買了一期E3棟E3-3號房,合同約定同年10月31日交房,2019年12月31日交付房屋產權證,同時商家宣傳,該房屋前后均是花園。但截至2020年7月,房屋未交付,房產證也未交付,房屋后側花園被商家修建了變壓器,與當初的宣傳不符。經黔西南州消協調解,開發商最終同意換房,將消費者原來的別墅E3-3更換為別墅E3-1,消費者補其中的差價,同時消費者放棄對別墅E3-3逾期交付和延期辦理房屋產權證的追償權利。
郵政銀行存單變保單
2020年8月,消費者羅某到貴州省銅仁市郵政銀行百花路分行存款,工作人員宣稱五年之內每年存入2萬元,五年后將獲得30萬元的利息,誘導羅某將存入銀行的2萬元用以購買陽光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的陽光人壽臻愛倍致終身壽險。當羅某家人需要用錢,去銀行取錢時才發現自己的存款變保險,與該銀行協商想退錢,銀行方面說只能退1.2萬元。經銅仁市消協調解,陽光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承諾:與銀行對接,在1-10個工作日內全部返還羅某購買保險的錢,不會扣除任何費用。
祛斑不成遭毀容
2019年7月19日,消費者龍某在楊某經營的貴州省劍河縣資生堂本草御顏店支付1.3萬元做面部祛斑美容,經過近5個月的護理修復,效果不理想,同年12月6日花費7320元做了第二次祛斑,效果仍然不明顯。在楊某的推薦下,龍某同意接受該店自行調配的一款中藥配方修復液進行祛斑,可龍某使用該中藥修復液后,出現了面部紅腫瘙癢等情況,醫院為過敏性皮炎。經劍河縣消協調解,經營者楊某支付龍某退款加賠償金共計3萬元。
延遲交車拒付違約金
2020年11月29日,消費者劉某與貴州眾馳汽車銷售服務有限公司簽訂寶馬3系汽車代購協議,現場交納定金5000元,約定同年12月10日前交車。2020年12月1日,汽車公司稱無法在約定時間內提供協議約定的車輛,需重新定購,提車時間將會延遲一個月左右。劉某答應重新定購車輛,但要求商家按照約定每日支付定金15%的違約金,商家開始同意,之后反悔,只答應重新定車,不支付違約金,或者解除代購協議,退還5000元定金。經黔東南州消協調解,汽車公司向劉某雙倍返還定金1萬元。
銷售假冒五糧液
2020年6月1日,消費者鄭某花950元,在貴州省龍里縣龍祥酒業處購買一瓶五糧液,喝后感覺口感不對,懷疑買到假酒。經鑒定,判定消費者購買的五糧液屬假冒該公司的產品。龍里縣市場監管局按照“退一賠三”規定,責令經營者向消費者退還購酒款950元,同時賠償消費者2850元,合計3800元,另外,對經營者處以行政罰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