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消費者報福州訊(記者張文章)4月21日,福建省福州市市場監管局發布一份行政處罰決定書送達公告,決定吊銷福建世紀聯豐國際貿易有限公司等4130家企業的營業執照。
據悉,福建世紀聯豐國際貿易有限公司等4130家企業已連續兩年未申報年度報告,超過六個月以上未進行納稅申報,且不在登記場所經營,亦無法取得聯系,構成了《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一條第一款規定的公司成立后無正當理由超過六個月未開業的,或者開業后自行停業連續六個月以上的違法行為。
2021年2月9日,福州市市場監管局以公告方式將認定的事實、理由、依據及擬處罰內容告知上述4130家企業,這些企業未在法定期限內提出陳述、申辯和聽證要求,該局視為這些企業放棄此權利。依據《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一條第一款的規定,該局決定吊銷上述4130家企業的營業執照。因采取其他方式無法送達,根據《市場監督管理行政處罰程序暫行規定》第七十四條第五項的規定,該局采用公告的方式送達。自公告發布之日起經過六十日,即視為送達。
上述4130家企業如不服該處罰決定,可在該處罰決定書送達之日起六十日內,向福州市人民政府或福建省市場監管局申請復議,也可在本處罰決定書送達之日起六個月內向福州市倉山區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上述4130家企業被吊銷營業執照后,其經營資格終止,企業法人營業執照、營業執照及注冊號作廢,其債權、債務應由依法組成的清算組進行清算,并依照國家相關法律法規規定,向登記主管機關申請辦理注銷登記。
據悉,上述處罰決定將依照《企業信息公示暫行條例》的有關規定在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福建)予以公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