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消費者報福州訊(記者張文章)2021年12月28日,中國銀保監會福建監管局通報1起行政處罰案。工行漳州開發區支行因按揭貸款管理不審慎被處以265萬元罰款,相關4名責任人被處以警告。據悉,僅12月份,該局通報的涉及工行福建轄區分行或支行的行政處罰案合計有6起,大多涉及工行所屬支行亂收費。
12月7日,中國銀保監會福建監管局通報:工行泉州分行未盡審查職責,對轄屬支行違規收取貸款承諾費行為予以審查通過;服務收費管理不到位,開展審計檢查流于形式,未發現轄屬支行違規收取費用問題。中國銀保監會泉州監管分局依據相關法規,決定對工行泉州分行處以罰款合計45萬元。
中國銀保監會福建監管局同期通報:工行泉州洛江支行、工行石獅支行均違規向小微企業收取貸款承諾費。中國銀保監會泉州監管分局依據《商業銀行法》第五條、第七十三條第(四)項,《中國銀監會關于進一步落實小微企業金融服務監管政策的通知》第六條,決定對工行泉州洛江支行、工行石獅支行分別處以罰款10萬元。
中國銀保監會福建監管局同期通報:工行南安支行和工行泉州泉港支行均向企業收取貸款承諾費但未提供承諾服務。中國銀保監會泉州監管分局依據《商業銀行法》第五條、第七十三條第(四)項,《中國銀監會關于整治銀行業金融機構不規范經營的通知》第二條,決定對工行南安支行和工行泉州泉港支行分別處以罰款15萬元和10萬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