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消費者報福州訊(記者張文章)5月13日,福建省廈門市市場監管局發布2022年第6號藥品流通飛行檢查結果公告。廈門白薇大藥房有限公司因嚴重違反《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范》(英文簡稱GSP),目前已停止藥品經營。
5月7日,廈門市集美區市場監管局組織對廈門白薇大藥房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白薇大藥房)進行飛行檢查。檢查發現,該藥店存在嚴重缺陷2項,主要缺陷4項,一般缺陷2項,嚴重違反《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范》。
據了解,飛行檢查發現白薇大藥房的主要問題有:企業部分藥品無法實現可追溯,計算機系統中無法查詢到營業場所生活區存放部分藥品的采購、收貨、驗收、銷售記錄。部分不合格藥品無不合格處理記錄。企業未依法依規經營,未遵守疫情防控有關管理要求,銷售“四類”藥品未登記購藥者身份信息;對進店顧客未掃碼測溫。企業未對各崗位人員進行相關法律法規及藥品專業知識與技能的崗前培訓和繼續培訓,如2022年未進行疫情防控相關知識培訓。2022年4月22日變更企業負責人、質量負責人,卻未見該人員的崗前培訓記錄;個別藥品未定期進行陳列養護。
白薇大藥房上述行為嚴重違反《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范》,根據《藥品管理法》第一百二十六條規定,廈門市市場監管局決定對該企業立案調查。目前,白薇大藥房已停止藥品經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