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消費者報濟南訊(記者尹訓銀)關掉“生鮮燈”,讓食用農產品“素面朝天”。近日,山東省濟南市市場監管局在全市食品銷售環節開展生鮮食用農產品照明設施使用規范行動,緊盯批發市場、農貿市場、超市、專賣店等重點經營場所,要求全市蔬菜、水果、畜禽肉和水產品等生鮮食用農產品銷售者開展自查整改。
“生鮮燈”會讓食材顯得更鮮亮,但容易誤導消費者對商品真實感官的認知。6月30日,市場監管總局發布《食用農產品市場銷售質量安全監督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明確規定自2023年12月1日起,不得使用對食用農產品的真實色澤等感官性狀造成明顯改變的照明等設施,誤導消費者對商品的感官認知。
為落實新規相關要求,濟南市市場監管局早謀劃、早宣貫、早整改,要求各區縣市場監管部門組織生鮮食用農產品銷售者學習《辦法》中有關照明設施(生鮮燈)的判斷標準和處罰規定,鼓勵有條件的生鮮食用農產品銷售者主動更換符合《辦法》要求的照明設施。以批發市場、農貿市場、超市、專賣店等經營場所為重點組織專項檢查,摸清轄區內生鮮食用農產品照明設施使用情況,督促相關銷售者逐步更換符合要求的照明設施。
目前,全市385家集中交易市場、大中型超市等經營場所的生鮮銷售區域已建立臺賬,實行銷號管理。《辦法》正式施行后,市場監管部門將加大食用農產品銷售中照明設施的監管力度,對違反《辦法》有關規定的經營者依法進行處置,堅決守牢食品安全底線,維護好消費者、銷售者等各方合法權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