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消費者報成都訊(記者劉銘)“吃完一斤面獎勵200元”造成浪費,商家被處罰。今年以來,四川省各級市場監管部門圍繞餐飲浪費突出問題,嚴格監管舉措,依法糾正、查處了多起餐飲浪費違法行為。9月6日,四川省市場監管局公布5起制止餐飲浪費專項行動典型案例。
4月24日,瀘州市敘永縣市場監管局執法人員在監督檢查中發現,當事人敘永縣佛陰雞湯面館店門前懸掛有內容為“大胃王挑戰吃完半斤面獎勵50元吃完一斤面獎勵200元”的宣傳橫幅。經查,自當事人2023年4月4日開業以來,已進行“挑戰大胃王有獎比賽”活動1次,期間有1名顧客挑戰“吃完一斤面獎勵200元”的活動,未能完成比賽,當事人將其剩余的3兩左右面條丟棄入垃圾桶,造成明顯食品浪費。當事人的行為違反了《反食品浪費法》第七條第二款之規定,構成餐飲服務經營者誘導、誤導消費者超量點餐造成明顯浪費的違法行為。瀘州市敘永縣市場監管局依據《反食品浪費法》第二十八條第二款的規定,責令當事人立即改正違法行為,并給予警告行政處罰。
5月3日,甘孜州色達縣市場監管局執法人員在對當事人新尚肥牛店進行現場檢查時,發現其作為提供自助餐服務的餐飲經營者,未在經營場所醒目位置張貼或者擺放消費用餐規則、防止食品浪費要求等標識,且后廚垃圾桶留存有大量前一營業日后廢棄的牦牛肉、稀飯等自助免費食品,其中稀飯廢棄量超過了制作總量的50%以上,造成嚴重食品浪費。該局隨即對當事人浪費食品行為作出警告的當場處罰決定,并責令其在7日內完成整改。6月22日,該局執法人員在對當事人復查過程中,發現其未在規定期限內完成整改,上述食品浪費行為依然存在。當事人的行為違反了《反食品浪費法》第七條第一款第(二)項、第(三)項和第(五)項之規定,構成餐飲服務經營者未主動對消費者進行防止食品浪費提示提醒、在生產經營過程中造成嚴重食品浪費的違法行為。甘孜州色達縣市場監管局依據《反食品浪費法》第二十八條第二款的規定,責令當事人立即改正違法行為,并給予罰款3000元的行政處罰。
其余3起分別為:內江市高新區茴茴香面館未主動對消費者進行防止食品浪費提示提醒,被責令立即改正違法行為,并給予警告的行政處罰;遂寧市安居區洼魚里美蛙魚店未主動對消費者進行防止食品浪費提示提醒,被責令立即改正違法行為,并給予警告的行政處罰;攀枝花市天城酒店管理有限公司未主動對消費者進行防止食品浪費提示提醒,被責令立即改正違法行為,并給予警告的行政處罰。
記者注意到,四川省市場監管局本次公布的典型案例中有4起被處罰的原因均涉及“未在經營場所醒目位置張貼或者擺放消費用餐規則、防止食品浪費要求等標識”。四川省市場監管部門提醒各餐飲服務經營者、食品生產經營者、設有食堂的單位和企業,要嚴格遵守《反食品浪費法》,切實做到店堂內有“適量點餐、反對浪費”等宣傳標識,服務人員主動提示消費者按需適量點餐,倡導餐后將剩余飯菜打包帶走。市場監管部門將持續加大監督檢查力度,督促相關經營者落實制止餐飲浪費主體責任。廣大市民如發現相關經營者存在上述違法行為,可撥打12315或12345熱線進行投訴舉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