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消費者報北京訊(記者聶國春)為更好地保障信息主體合法權益,推動我國征信業高質量發展,近日,人民銀行修訂發布《征信投訴辦理規程》(以下簡稱《規程》)。據了解,《規程》從暢通投訴渠道、明確投訴管轄、精簡投訴要件、優化辦理流程、規范辦理文書等方面對征信投訴辦理制度進行了全面修訂完善,主要修訂內容包括3個方面。
簡化投訴要求,優化辦理流程,提升辦理規范性。《規程》要求,中國人民銀行分支機構統一在其官方網站上公布投訴渠道,簡化對投訴人的身份核驗要求,新增材料審查、投訴中止、合并辦理等流程,并規范了投訴申請、投訴答復、終止告知等相關文書格式。
統一征信投訴受理權與管轄權。《規程》明確,征信投訴由被投訴人所在地中國人民銀行分支機構管轄,實現征信投訴受理與征信監管的主體統一、權責對等。
強化制度設計,引導投訴人正確維權。《規程》明確投訴受理標準,要求對符合受理條件的投訴必須受理,對不符合受理條件的投訴強化告知義務。明確征信投訴受理范圍,提高征信救濟精準性。針對提供虛假材料、冒名投訴等情形增加了終止辦理條款,引導投訴人依法合規維權。
人民銀行表示,《規程》出臺有利于提高征信投訴便利度,降低投訴成本,方便人民群眾維護自身合法征信權益,提升征信投訴辦理質效。下一步,人民銀行將繼續踐行征信為民理念,持續做好信息主體征信權益保護工作,推進我國征信業高質量發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