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消費者北京訊(記者孟剛)4月1日,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發布公告,根據《處方藥與非處方藥分類管理辦法(試行)》規定,經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組織論證和審核,靈蓮花顆粒、丹梔逍遙膠囊、秋水健脾散、胃舒寧片由處方藥轉換為非處方藥。
國家藥監局要求,相關藥品上市許可持有人于12月11日前,依據《藥品注冊管理辦法》等有關規定,就修訂說明書事項向省級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備案,并將說明書修訂的內容及時通知相關醫療機構、藥品經營企業等單位。
非處方藥說明書范本規定內容之外的說明書其他內容按原批準證明文件執行。藥品標簽涉及相關內容的,應當一并修訂。自補充申請備案之日起生產的藥品,不得繼續使用原藥品說明書。
記者梳理發現,加上近期公布的七葉皂苷鈉搽劑、清喉咽顆粒、固腎合劑、清熱解毒片,今年已經有8種處方藥轉為非處方藥。
記者了解到,《藥品管理法》規定,甲類非處方藥只能在具有《藥品經營許可證》且配備執業藥師或其他依法經資格認定的藥學技術人員的社會藥店、醫療機構藥房零售,并在執業藥師或藥師指導下購買和使用;而乙類非處方藥無需醫師或藥師指導即可購買和使用。
處方藥向非處方藥的轉換,將進一步減少相關藥品放寬購買的限制條件,患者不需要醫生處方就能在線下藥店和電商平臺購藥,購藥更加便捷,尤其有利于需要長期購藥的患者。北京中醫藥大學中藥藥劑學教授陸洋表示,處方藥轉換為非處方藥,主要是因為在長期使用過程中發現藥物療效確證且不良反應及相關風險較低,對此企業可以進行“轉換為非處方藥”的申請變更。為了保證用藥安全,建議患者在首次服用或長期服用時,仍應在專業醫師或藥師指導下進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