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消費者報武漢訊(禹靜 何怡 記者吳采平)“五一”假期即將來臨,適逢《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實施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即將實施,為了讓廣大消費者樂享假日、放心消費,4月30日,湖北省市場監管局、湖北省消費者委員會結合《條例》宣貫,聯合發布“五一”假期消費提示。
堅持一游一簽。“五一”假期旅游市場迎來高峰,消費者跟團旅游請選擇正規經營、手續齊全、口碑良好的旅行社,簽訂規范旅游合同,對旅游的總費用、行程安排、自費項目、交通、住宿、餐飲、退團、合同變更、雙方權利義務、違約責任等事項進行明確約定,索要金額對應正規發票。切勿因口頭優惠多而選擇已經被有關部門警示提醒、存在較多負面信息的旅行社。堅持“一游一簽”“一團一簽”,不要打包購買兩條以上的旅游線路,不要輕信提前預付款獲多種優惠或返利的承諾。《條例》強化了預付式消費活動中的經營者義務,細化了預付式消費的細則,加大了違法懲戒力度。請注意預存金額不要超過國家規定的“單張記名卡限額不得超過5000元,單張不記名卡限額不得超過1000元”的上限標準,否則商家違規,甚至涉嫌非法集資,資金安全隱患較大。
明明白白消費。消費者購物時要貨比三家、理性消費,切忌從眾盲目購買。要重點關注商品標價和附加事項,謹防落入價格欺詐陷阱;對打折促銷行為要擦亮雙眼,甄別“低價”是“真實惠”還是“設套路”。一是價格昂貴的商品,堅持多看后買、價格對比,防范價格欺詐;二是宣稱具有治療疾病或保健功能的商品,仔細辨別其是否有相應的批準文號,防范違法虛假宣傳;三是發現經營者沒有明碼標價的,可向市場監管部門舉報。旅行團強制消費行為可向文旅部門進行舉報。
留心私域消費。節假日前后,通過公眾號、朋友圈、小程序、微信群、粉絲群等網絡私有空間或社交圈子,即私域領域,發布銷售旅游特產、代購旅游紀念品等消費活動的現象增多,其主要存在以下問題:一是虛假宣傳誘導消費,繞過平臺規避監管;二是售后服務不完善,發貨遲、退貨退款難;三是產品質量無保障,銷售“三無”“山寨”“高仿”“不合格”等產品情況居多;四是虛假中獎騙取錢財等。私域消費作為消費新場景,具有封閉性和分散性,消費者選購時更需謹慎。同時,相關平臺要優化監管措施,履行主體責任。
踐行“光盤”行動。“五一”期間,消費者外出就餐要選擇具備食品經營許可證、營業執照、從業人員健康證明等證照資質齊全的餐飲單位,就餐前,全面了解菜品、服務、價格等相關信息。倡導文明就餐,慎食“新、奇、特”食品,拒食各類野味、野菜果、野蘑菇及非法捕撈漁獲物,綠色消費、崇尚節約,自覺踐行“光盤行動”。
依法理性維權。假期消費請注意:一是選擇有資質的誠信商家,消費前充分詢問溝通;二是按需理性消費,不相信違背客觀規律的各種宣傳;三是索要正規發票和單據,大額消費要簽訂規范平等的合同,選擇對公賬戶付款;四是注意保留好消費記錄憑證。“五一”假期期間,如果在消費時合法權益受到損害,請及時撥打12315消費投訴熱線或者關注微信公眾號“湖北省消費者委員會”登錄“湖北315消費投訴和解平臺”進行投訴,依法維護合法權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