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消費者報杭州訊(記者鄭鐵峰)“雙11”到來,網絡購物時被引導“私聊”,要留心了。近日,浙江省寧波市消費者權益保護委員會發布消費提示,提醒廣大消費者當心網絡直播電商平臺外交易行為。網絡直播電商平臺外交易是指商家在直播間內通過語言、文字、圖形、動畫、動作等方式,直接或間接引導消費者轉入原直播平臺以外的微信等社交軟件平臺進行交易的情況。其間,可能存在消費者權益受損的風險。
日前,消費者林女士在某電商直播間看中一款美體產品A,咨詢期間,客服提出加林女士微信,并通過微信向林女士介紹使用12支產品A就能達到想要的效果。林女士一次性購買了12支產品A,使用幾支后,林女士感覺沒效果,便詢問客服??头Q需搭配另一款美體產品B使用才有效果,還誘導林女士借錢購買產品。林女士表示,她前后共消費2萬多元,但始終未看到效果,要求退貨退款。經調解,商家同意將林女士未使用的產品作退貨處理,共計退款14859元,但林女士要求退款2萬元,雙方未達成一致。林女士表示將通過其他途徑繼續維權。
寧波市消保委公益律師魏柴惟一認為,網絡購物時,部分商家會以便利為由引導消費者私下加微信進行交易轉賬,但事實上平臺外交易存在較大的安全風險。消費者在維權過程中,可能面臨責任主體難確定、售后服務難保障、關鍵證據易缺失等問題。
寧波市消保委提醒消費者,在網購時,要盡量選擇規模大、口碑好、信譽高的電商平臺。留心辨別直播宣傳內容,關注產品評價、產品講解及產品價格歷史變動,不盲目跟風,做到理性消費,避免掉入陷阱。務必通過平臺內商品鏈接下單,切勿私下交易。如發現商家存在誘導進行平臺外交易行為的,可通過截屏、錄像等方式保存證據,并向相關網絡電商平臺舉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