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消費者報上海訊(記者劉浩)近日,消費者張女士花費440元網購電瓶車配件,卻發現其為“三無產品”,要求平臺賠償卻遭拒。對此,上海市長寧區消費者權益保護委員會介入調解,最終幫助消費者退貨退款,并獲得額外補償。
記者了解到,張女士在某電商平臺花費440元購入電瓶車配件,收貨時發現商品既無合格證書、使用說明書,也沒有完整包裝,表面還布滿明顯劃痕和插拔痕跡。這讓張女士對商品質量產生懷疑,當即向平臺提出退貨退款并賠償的要求,但平臺僅同意退貨退款,拒絕賠償訴求,張女士遂向長寧區消保委投訴。
長寧區消保委介入后,平臺以消費者未提供有效憑證為由,否認商品為“三無產品”;隨后表示可退貨退款或300元補償加商品自留,并建議張女士向商家注冊地監管部門(異地)投訴。張女士按平臺提供的商家信息向當地行政部門投訴,但該店鋪被查出存在異常狀態。
長寧區消保委表示,根據《產品質量法》第27條規定,產品或其包裝必須標明質量檢驗合格證明、中文廠名廠址、使用說明書,缺一則構成“三無”;《電子商務法》第38條規定,平臺知道或應當知道商家侵害消費者權益,未采取必要措施的,承擔連帶責任。因此,平臺不能以“無法判定”為由推卸審查義務,不能以“建議異地投訴”逃避監管義務。商家不能以“已過七天無理由退換貨時間”為由逃避質量責任,消費者也無須為法定權利的主張額外舉證。經過多次溝通協調,最終雙方達成一致,退貨退款并額外補償300元。
長寧區消保委建議平臺建立資質實時校驗+商品隨機抽檢機制。對經營異常名錄內的商戶,系統應自動暫停交易權限;對無合格證、無說明書等高風險商品,從源頭遏制問題商品流通,從根源上減少消費風險。
此外,建議消費者在收取商品時,從快遞面單到開箱、驗貨、瑕疵特寫全程錄像;保留關鍵頁面截屏,商品詳情頁、客服聊天記錄、退貨進度頁;索要商戶信息,在平臺端口申請披露商家營業執照、實際經營地址,為后續維權做好準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