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簡介:唐少博,中共黨員,遼寧省消費者協會退休干部,遼寧省消費維權事業發展的重要推動者與見證者。相繼在原遼寧省工商局投訴舉報中心(12315投訴舉報平臺)和遼寧省消費者協會工作18年,參與《遼寧省消費者權益保護條例》《遼寧省電信條例》等地方性法規的修訂。主導遼寧省消協解決汽車4S店將汽車合格證用于抵押產生的消費糾紛,促成電信、物業等多個行業存在的利用霸王條款侵害消費者權益問題的解決;建立地區消費糾紛訴調對接工作機制,搭建消費者組織與司法機構的消費維權合作框架;積極開展消費維權社會共治工作,延伸消費維權觸角。
唐少博在遼寧開展消費維權協作活動上發言。
中國消費者報報道 2001年,我負責原遼寧省工商局12315投訴舉報平臺及網絡系統設計研發工作,此后,任原遼寧省工商局投訴舉報中心主任和遼寧省消協秘書長。其間,《中國消費者報》始終是我案頭的“常客”。這份在消費維權與消費引導工作中給予我諸多啟發的報紙,如同良師益友般陪伴左右,而與《中國消費者報》之間的過往點滴,至今仍歷歷在目。
消費維權的“同盟軍”
《中國消費者報》作為專注維護消費者合法權益、引導消費者合理消費的行業報紙,其在促進消費投訴解決、普及消費維權法律知識等方面的努力,與12315投訴舉報平臺和消費者組織為消費者排憂解難的目標高度契合,是消費維權戰場上的“同盟軍”。我始終堅持訂閱,將其視為工作中不可或缺的“智囊庫”與“信息窗”,通過研讀其中內容,既能借鑒報道中各地先進的消費維權工作經驗,也能及時了解新近出現的熱點消費侵權事件及各類糾紛調解的有效做法,不斷拓寬自身在消費維權工作中的思路與視野。
作為全國性報紙,《中國消費者報》更傾向于推動全局性消費疑難問題的解決,地方消費者組織則在開展消費維權工作中深挖糾紛產生的根源,從中發現具有全國普遍性的問題。基于此,我重視發揮《中國消費者報》遼寧記者站記者在解決疑難消費糾紛中的作用,邀請其參與部分重大或疑難消費糾紛的調解工作,便于記者直接掌握糾紛產生的癥結和解決糾紛的難點,為日后相關報道采寫奠定扎實基礎。
2017年,沈陽市部分汽車4S店存在將所售汽車的合格證進行抵押的情況,導致消費者長時間無法拿到合格證進而無法辦理牌照,引發群體性投訴。我在《中國消費者報》上曾見過相似的糾紛報道,這一問題在汽車銷售行業中具有普遍性。為了從根本上解決此類消費侵權問題,遼寧省消協組織召開研討會,邀請了包括《中國消費者報》記者在內的多家媒體記者,以及消費者、經營者、法律界人士、社會學者共同參與研討。
會上,我代表遼寧省消協旗幟鮮明地表示:消費者沒有合格證就辦不了車牌,不能辦理車牌就會向相關部門投訴施壓于政府,金融機構借此制約經營者促其還貸以保障自身利益。在這一循環中,是通過綁架消費者權益作為籌碼進行牟利,遼寧省消協堅決反對,并呼吁對其進行抵制和譴責。會后,遼寧省消協向國家相關機構和部門提出加強對此種抵押行為侵害消費者權益的規范意見。《中國消費者報》以《汽車合格證被融資擔保 消協呼吁要抵制》為題及時跟進報道,引發社會廣泛關注,助推相關糾紛得到不同程度解決。
社會共治的黃金搭檔
多年來,監管部門持續關注房地產、物業、電信等領域利用格式合同霸王條款侵害消費者合法權益的問題,通過查處不法經營行為,警示經營者嚴守法律底線。在此過程中,遼寧省消協的相關行動與《中國消費者報》的關注報道形成了緊密呼應。遼寧省消協及時發布消費警示,明確若經營者拒不糾正違法行為,遼寧省消協可作為消費者的訴訟代理人提起集體訴訟,請求法院裁定侵權條款無效。這類有力的維權舉措推動多起群體性消費侵權問題得到快速解決,也成為《中國消費者報》聚焦地方消協維權實踐的重要報道內容。
要解決好專業性較強的消費糾紛,離不開專業人士的協助、指導和權威意見。遼寧省消協既從《中國消費者報》的深度報道、全國經驗交流會的思想碰撞中,敏銳捕捉先進地區的“錦囊妙計”,化為自己的維權智慧,又立足遼寧本地消費生態,在維權版圖上不斷“拓荒”,相繼在省內的家具、洗染、美發美容、珠寶玉石首飾、汽車流通等行業協會設立消費維權服務站,在大型商業企業、服務企業設立消費糾紛和解通道,讓專業維權力量更貼近消費場景。
《中國消費者報》既開展維護消費者權益的輿論監督,也專注于宣傳消費維權系統的工作成效。《中國消費者報》遼寧記者站記者對本地多項消費維權社會共治工作進行了深入且詳盡的報道:遼寧省消協與住所轄區人民法院簽訂消費糾紛訴調對接工作協議,為遼寧省消協所調解的消費糾紛獲得司法確認奠定基礎;遼寧省消協與遼寧省高級人民法院聯合印發關于開展消費糾紛訴調對接工作指導意見,為全省消費者組織與人民法院開展消費維權訴調對接工作提供有力支撐。
這些報道不僅有效宣傳了遼寧省消協在消費維權領域的工作經驗,進一步擴大了消費維權社會共治影響力,還為全國其他地區開展類似工作提供了有益借鑒和參考。遼寧省消協與《中國消費者報》在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引導消費者合理消費等方面展開的全面合作,堪稱遼寧地區消費維權社會共治的標桿范例。
攜手共赴維權同行路
無論是在12315投訴舉報中心履職,還是后來投身消協工作,我與《中國消費者報》始終保持著全方位的深度協作。每當遼寧記者站記者采訪消費糾紛需要觀點支撐時,我總會第一時間放下手頭事務,結合具體情況解讀有關法規條文,協助記者厘清糾紛中的法律邊界。
在遼寧省消協舉辦的消費維權座談會、行業規范研討會等活動中,我多次邀請遼寧記者站記者參與并分享消費維權工作宣傳的所悟所想,為遼寧消費維權事業發展建言獻策。
退休后,我仍每天翻閱《中國消費者報》數字報,看到遼寧消費維權案例登上頭條時,依然會感到由衷的自豪。欣聞《中國消費者報》即將迎來40周歲生日,不禁感慨這份報紙與中國消費維權事業共同成長的歲月,從改革開放初期的打假曝光到如今的消費生態建設,《中國消費者報》始終站在維護消費者權益的前沿,既是監督者也是建設者。期待在新的征程里,《中國消費者報》能繼續以筆為刃、以文聚力,書寫更多守護消費公平的時代篇章。(本文由本報記者王文郁整理)
記者手記
消費維權的一家人
《中國消費者報》即將迎來40周年社慶,記者特意與遼寧省消費者協會原秘書長唐少博聯系并約稿我與《中國消費者報》的故事,一向認真負責的他,整理出了多年來積攢的消費維權工作材料,那些泛黃的會議紀要、與記者往來的采訪筆記,一頁頁都印著時光的痕跡。看著這些熟悉的物件,過往的一幕幕涌上心頭......
“消費者協會的記者前來采訪了。”記者在從事輿論監督、維護消費者權益,或是引導理性消費的采訪工作時,經常會聽到被采訪對象這樣說。每當記者向他們解釋《中國消費者報》與消費者協會雖有聯系卻并非一體時,得到最多的回應仍是“你們都是‘一家人’,我們相信你們能維護我們的合法權益”。
給消費者留下如此印象,與長久以來記者活躍在遼寧省各級消協組織的重要維權現場密切相關。特別是對于一些典型疑難消費糾紛,每當消費者組織發出邀請,記者都會參與到現場調查中,并進行采訪報道。那段時間里,我和消協投訴部門的工作人員形影不離,一同面對難題。
在我采寫的新聞稿件里,出現消協人員的身影,他們有時會實名出鏡,清晰闡述消費者組織的維權主張并開展普法宣傳;有時會針對經營主體提出完善售后服務的具體建議,為構建和諧友好的消費環境添一份力。
“《中國消費者報》是消費者組織維護消費者權益的‘天然盟友’。”多年來,那些深耕消費維權領域的前輩們總愛這么說,我不僅對此深信不疑,更是用整整26年的時光,一步一個腳印地踐行著這份默契與擔當。(王文郁)















